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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四)保护性开发的政策保障不足
  贵港市各级政府虽然已经成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但仍缺少有效的地方性规章制度、监管和监督机制,在落实力度上也显不足。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在资金投入、信贷融资优惠、基础设施、人才支持等方面缺少政策支持。
  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策略
  (一)扩大非遗项目影响力,激发传承人积极性
  优选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重点投入,做大做强一批具有鲜明贵港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重点门类,选好首批打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在民间文学、音乐、歌舞戏剧和手工技艺等门类中,分别找准优选项目进行重点开发与宣传。积极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开展具有观赏性、参与性的活动,使游客在互动中体验非遗文化,提高非遗项目的公众的认知和关注度。
  (二)创新理念,打造贵港非遗旅游品牌
  各级管理部门、相关组织机构、非遗项目传承人都要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品牌意识。集中力量开发一批“新、奇、特”和富有贵港地域特色的高观赏价值的旅游纪念品或工艺品。逐步打造国家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旅游项目品牌,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品位。鼓励村镇联动、城乡联动,打造融入非遗文化的精品旅游线路。
  (三)整合资源,推动非遗项目抱团发展
  整合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村镇之间、城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互补、相互依赖、共同促进的创新性与进取性并存的地方文旅产业集群。建设集保护、开发、生产、销售、游玩体验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集中推广贵港非遗文化。
  (四)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地方政绩考核可适当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明确各方职责,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过度开发和过度商业化而失去原有属性特征。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的支持政策,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项目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协调职能部门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效率。
  结 语
  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本民族传统文化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该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地方智慧,是地方情感凝聚力和民族文化认同的表现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性的同时,又兼具脆弱性特征。任何对文化的认知不足或开发保护的不当行为,都有可能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没落,甚至消失。因此,兼具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的文旅融合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有效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可为地方文化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为贵港市旅游业的发展增添强大的助推力。
  参考文献
  [1]王邵军、李晓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目标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耦合协调发展研究——以山东省沿黄九市为例》,载《东岳论丛》,2023(11):132-147+192页。
  [2]苏梓钊、吴杨波:《文创产业视域下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实践〉》,载《传媒》,2023(21):99页。
  [3]林琰、李惠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与活化路径》,载《南京社会科学》,2023(3):151-160页。
  [4]唐璐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实践中的概念误用与路径混淆》,载《文化遗产》,2022(6):9-17页。
  [5]黄孝东、张继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载《广西民族研究》,2022(3):145-151页。
  [6]张俊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城镇化路径——以河州花儿为例》,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6):78-86页。
  作者简介
  杜长安 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旅游地理
  甘洁月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旅游企业管理
  朱一萌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旅游企业管理
  余 弦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