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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伦古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疆实践
    新疆福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

证统一起来,清醒地认识到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双重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因此,“乌伦古经验”从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和稳定之间的紧密联系,深刻认识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为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营造有利社会条件和环境。将农村视为社会稳定的重点,将农村基层群众工作视为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是契合社会稳定和发展客观需要的上上策。
  (三)预防性群众矛盾化解措施助力新疆长治久安
  “乌伦古经验”的基本精神之所以在阿勒泰地区散发活力,是因为它不但提出了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这一工作任务,还提出了完成此任务的工作方法问题。如若“乌伦古经验”不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那么“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就是一句空话。毛泽东同志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一切工作,如果仅仅提出任务而不注意实行时候的工作方法,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那么,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3]像喀拉玛盖法庭,就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化工作方法联系起来了,同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工作任务问题和基层群众工作方法问题。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新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地缘屏障,由于有效采取了预防性矛盾化解措施,近年来阿勒泰地区社会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公民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为扎实推进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提供了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到以阿勒泰之稳助力新疆之安。
  坚持和完善“乌伦古经验”的策略
  “乌伦古经验”是新疆唯一被命名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也是全疆唯一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名单的创新经验做法,是提升基层制度执行能力的有力举措,是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张新疆名片。深刻把握和践行“乌伦古经验”既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对基层社会治理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乌伦古经验”事关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新疆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利于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守牢稳定底线,健全保障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