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调查与思考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新发展阶段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新疆昌吉州通过制定促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吸纳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合作社,形成了一支数量可观的队伍,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培养机制,但也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滞后、整体素质较低、培训效果不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要优化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强化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的素质,切实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绩效,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好合作社带头人的辐射带动作用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水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1]现阶段是加快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新发展阶段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情况,厘清存在问题的症结,笔者实地考察了昌吉州多个县市,深入乡镇与农村社区,设计了相应的问卷及访谈提纲,经过广泛的访谈、调查等方法,获取了可靠翔实的资料,提出要从内容的针对性、途径的有效性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制度支撑体系,切实解决好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问题。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现状
(一)制定促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
近年来,昌吉州先后制定颁布了《自治州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昌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昌吉州农民合作社“星级”认定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对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出了若干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趋于系统化,极大促进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
(二)吸纳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合作社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由能人带动、专业大户、村干部领办、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及企业人才领办等类型,特别是村干部领办的“三位一体”模式在乡村建设和带动致富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截至2021年6月底,已创立国家级示范社23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07家、州级示范社222家。[2]
(三)形成一支数量可观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据统计,昌吉州现有合作社带头人共3571人,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2915人、占总人数的81.6%,其中种植业1172人、林业268人、畜牧业1437人、渔业38人;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52人、占总人数的1.5%;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604人、占总人数的16.9%,其中农机服务121人、供销65人,劳动力转移服务126人,民族刺绣110人,技术服务类182人。共吸纳合作社成员11.26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67.4%。[3]
(四)初步建立有效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培养机制
昌吉州各县市已经将培训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每年都投入一定的经费,组织合作社带头人赴区内外进行培训。一些县市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示范社驻社培训、现场培训,让合作社带头人在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实践中培养成长。如呼图壁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合作社培训经费达到40万元,各乡镇由于财政状况各不相同,年培训经费在0.5万元至1万元不等。
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职能定位不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管理效能及服务水平都不能尽如人意。这对合作社带头人及后备人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1]现阶段是加快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新发展阶段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新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情况,厘清存在问题的症结,笔者实地考察了昌吉州多个县市,深入乡镇与农村社区,设计了相应的问卷及访谈提纲,经过广泛的访谈、调查等方法,获取了可靠翔实的资料,提出要从内容的针对性、途径的有效性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起长效的制度支撑体系,切实解决好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问题。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现状
(一)制定促进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
近年来,昌吉州先后制定颁布了《自治州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昌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昌吉州农民合作社“星级”认定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对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出了若干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趋于系统化,极大促进了昌吉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
(二)吸纳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合作社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由能人带动、专业大户、村干部领办、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及企业人才领办等类型,特别是村干部领办的“三位一体”模式在乡村建设和带动致富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截至2021年6月底,已创立国家级示范社23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07家、州级示范社222家。[2]
(三)形成一支数量可观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据统计,昌吉州现有合作社带头人共3571人,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2915人、占总人数的81.6%,其中种植业1172人、林业268人、畜牧业1437人、渔业38人;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共52人、占总人数的1.5%;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合作社带头人604人、占总人数的16.9%,其中农机服务121人、供销65人,劳动力转移服务126人,民族刺绣110人,技术服务类182人。共吸纳合作社成员11.26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67.4%。[3]
(四)初步建立有效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培养机制
昌吉州各县市已经将培训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每年都投入一定的经费,组织合作社带头人赴区内外进行培训。一些县市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示范社驻社培训、现场培训,让合作社带头人在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实践中培养成长。如呼图壁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合作社培训经费达到40万元,各乡镇由于财政状况各不相同,年培训经费在0.5万元至1万元不等。
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昌吉州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职能定位不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管理效能及服务水平都不能尽如人意。这对合作社带头人及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