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2版
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的四个坚持
◎税亚男
  中国社会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正步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作的报告,擘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重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已多次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对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指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构建契合时代特征和现实需求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方式,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时代发展格局下,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为根本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体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所设想和构建的社会治理思想基础上,继承并发展了关于社会治理的理论、内容和体系,由此构成和丰富了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内涵。
  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理论具体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包含马克思社会正义论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它从社会正义和人的发展两方面回答了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论述了未来的理想社会特征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治理思想是以国家、市民社会和人民为治理主体,以唯物史观为建构的哲学基础,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为公共事务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事情,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治理是国家统治的必要基础,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其根本任务是对社会目标的复归。
  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治理思想为理论基础,从国家、社会和个体多方面构建社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