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7版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促进陕西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吕 芬 屈晓东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增长新引擎。陕西数字经济发展较快、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依然面临政务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流通不畅、数据要素发展不平衡以及数据监管、治理和保护不足等问题,需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体制机制,实现陕西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加快培育数字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规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助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2022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为抓手,着力构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概况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增长新引擎。目前,陕西省数字经济在整体规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赋能水平、企业发展等方面逐渐驶入“量质齐升”新阶段。[1]2020年陕西省数字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30.6%,在全国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处于第四梯队首位,综合指数排名第14位。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总体上呈现“中部高,南北低”的分布特征。西安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综合排名第1位。宝鸡、咸阳、铜川、榆林四个地区凭借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排在全省前五位。延安、渭南、汉中三个地区属于第三梯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商洛、安康、杨凌三个地区属于第四梯队,其中安康与杨凌分别位列第十位与第十一位。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较快、发展势头强劲。
  陕西数据要素市场化面临的问题
  (一)政务数据标准不统一,共享不足
  截至2021年,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已经连接67个省级部门,13个市(区)平台。同时,联通了公安部等18个部委的101项数据资源。但是,部分政务部门对政务数据共享的认识不够、执行不足、不愿共享,或担心政务数据共享带来责任风险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导致“信息孤岛”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根据《2021年度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2]的报告,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综合指数为6.66,排在全国第17位,相比较于排名靠前的省份,例如浙江省和山东省,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各业务部门的应用系统基于各自业务需求而建,数据存储结构、技术标准不统一,系统之间无法兼容和对接。各部门沉淀的数据中,核心业务元数据标准不统一,对跨部门之间数据汇聚、共享、应用造成阻碍,数据红利还未充分挖掘。
  (二)数据流通不畅,交易不活
  数据交易分为确权、定价、交易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并且要有相关的监管体制和交易市场规则。[3]陕西省数据流通不畅,交易不活主要原因有:一是缺乏交易生态。包括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合规咨询、质量评估、资产评估、交付等多领域的数据交易生态体系。二是数据缺少深度挖掘技术支撑。大量数据本身并不存在价值,只有将数据进行分析加工成数据产品才能进一步满足特定需求,创造数据新价值。而大量中小数据供需主体缺乏数据开发应用技术。三是数据交易的合法性面临极大不确定性。只有将获得数据主体的授权或对数据进行匿名或脱敏处理,才能够正常交易。但是,大量数据供需主体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
  (三)数据要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陕西省数字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数据要素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情况。从区域之间数据要素发展来看,整体呈现“中部高,南北低”的分布特征,其中,西安数据要素发展水平最高。从数据技术发展来看,数据技术应用主要集中在消费级应用领域,工业核心层的数据技术发展仍需提升,尤其是在传统制造业领域。从数据要素内部各个行业发展来看,目前的战略基点是依托快速增长的用户数量,以互联网营销思维、流量思维、平台思维推动数据要素规模持续扩张,在面向企业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行业,发展仍然不够理想。同时,也存在城乡数据要素发展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