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06版
农村金融系统反腐倡廉的现状及对策
重点一定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乡村振兴等党中央政策部署的节点集中发力,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防火墙”,同步推进堵漏、防险、净风气的反腐倡廉系统机制。
  1、全面推进农金系统从严治党
  农金系统各级党委领导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要不断铭记“从严治党责任是第一责任”,必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求自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根上提升作为党员干部应有的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以及紧迫感。
  一是强化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委领导班子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务必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列入修订章程之中;持续完善各项党委工作的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企业决策制度,对不够尽善的考核评价机制进行修订,需将党建工作放置于先头重头位置,在审批业务和处置资产之时严格执行金融企业党委决策这一前置程序,切实落实集体领导决策制度。
  二是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的意见,坚持让书记抓工作,组织监督书记,层层压实上级负责人对下级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带好管好农金企业各级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农金系统党委要加强党委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扎实做好对党委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合力。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各级党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严”的主基调长期释放在反腐败工作中,不断加大对农金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四风”问题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及早控制、持续高压、深远震慑,务必把行业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落实到推动服务职能和业务发展上来,放到强化党员干部责任使命上来,积极营造优秀的农金企业政治生态。
  2、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补齐经营机制的短板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现存的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规定仍有漏洞,这才使得农金系统腐败分子踏上了扭曲的贪腐之路。
  一是农商行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流程修订、强调监督管理协同推进,将重点放在健全“三会一层”架构和农金系统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务必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农金系统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相关细则以及监事会监督策略,持续推动完善现代农金系统企业制度。
  二是梳理完善内控机制。各农金系统企业要科学制定相关制度,科学地明确权力归属,做好权力运用的“明细单”,深入强化权力流程节点控制,不断压缩并缩小权力岗位自由裁决空间,杜绝各类暗箱操作,将党组织赋予的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三是农金系统企业应进一步提升自身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能,不断加大本单位制度执行的力度与深度,提高发挥制度应有的功能效力,将制度限制权力,进而管理业务以及决策用人落实于执法、执纪、内部行政管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各个节点和方面,定期在本单位开展治理有效性评估的相关工作,对一些不称职的董事、监事进行及时的人事调整,务必将各高管、关键业务岗位和重要人员纳入全面监督管理之中,消除监督盲区,持续提高管理效能。
  3、开展以案促改,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农金系统的腐败大多滋生在选人用人、信贷发放、资金资产管理的违规操作过程之中,反腐工作需深入剖析农金反腐工作典型案例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制度建设,约束权力运行。
  一是开展选人用人违规专项整治。农金系统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要求,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梳理并规范各个选人用人关键流程和程序关口,以保障选人用人各个环节的廉洁性。人员选拔应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录用、晋升的情况,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跑官要官、打招呼、说情干预等行为台账,坚决纠正和查处任人唯亲、拉票说情等不正风气和贪腐问题。
  二是开展信贷领域违规专项整治。农金系统反腐应坚决杜绝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扮演资金掮客,套用信贷资金经商等行为。农金系统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坚决肃清干部员工对贷款审批、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环节的违规干预,持续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常态化督察,严格将责任落实至各个授信环节负责人,做到全面督查“无死角”。
  三是开展资金资产管理违规专项整治。农金系统清廉之风需全面彻查近年来涉及工程建设、房产购置、产品采购等项目的立项、招标、采购环节,深入排查管理层干预重大项目、以权谋私的贪腐行为。其次,农金系统各机构仍需全面组织实施不良贷款核销置换,开展以物抵债、贷款利息挂账等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抵资资产接受、不良资产处置等不规范问题进行严肃整改及问题追责。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案件倒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通过以案促改,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不断规范权力行使,将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作为整治重点。尤其是对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滥用审批职能和监管管理职权的贪腐行为,对那些参与“围猎”以及甘于被“围猎”、无视“反腐高压”的违法违纪行为,务必依纪依规严办、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