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增强能力,服务群众;遵循规律,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均衡发展;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方案》统筹部署了八项重点工程,包括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