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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析
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乡村和城市的发展差距正成为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大障碍,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就需要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推动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搞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必要推动城市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充分向农业农村流动。以资本力量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挖掘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潜力。以技术力量提高农村生态农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科研院所深入乡村、扎根于乡村,不断提升农村农业绿色技术水平,积极发展生态产业。依靠人才力量做好绿色经济发展建设者的储备,培养一批又一批乡村振兴的新型职业农民。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在国家生态治理实践中更好实现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比较严重
  在农业生产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和提升农业经济效益,农民不考虑土地资源的承载力,大量使用农用化学肥料和农药,大面积使用塑料农膜,加之农膜在土壤中难以降解,残留率较高,致使耕地质量变差,地力严重透支,土壤污染程度较高。对农村生态环境而言,此类农业污染造成的破坏与危害程度极大。同时,在地方乡村经济产业规划政策的指引下,部分农民加大投入蓄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断扩展养殖规模,由此产生的大量粪便、污水和废物等养殖污染物,因污染治理条件有限没有办法及时消化,导致养殖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大气资源、水资源和土壤等环境资源。此外,一些地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让城市中一大批工业企业不断向农村地区转移。此类工业企业大多数都属于高污染企业,其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诸如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垃圾等,危及农村生态环境,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健康,成为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二)农村生态文明意识相对薄弱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作为乡村主体的农民,对农村绿色发展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了解甚少,不懂得良好生态环境对自己本身居住环境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容易形成重经济而轻生态的现象。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意识亦较为薄弱,不能站在国家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了自己的政绩,有时顾及本村、本乡镇的眼前利益,看重金山银山而轻视绿水青山,甚至不惜用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如此这样,也就不容易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支撑理应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教育。但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缺乏科学、规范的生态教育体系和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缺乏生态文明教育的相关内容,缺少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有关农民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理念和物质支持存在欠缺,致使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培养有些缺失,无法提高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造成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滞后的局面。
  (三)农村生态文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顺利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备相应配套的生态基础设施是前提。虽然国家提出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但总体上来看,由于农村各类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较长,空间巨大,涉及面较广,主要建设资金还是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又有限,短期内难以吸收更多社会组织资金投入,对于农村基层来讲,自身缺乏相应的筹措资金渠道,滞后了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及时配备农村所需的先进环保设施和排污设施,导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达不到理想目标。部分农村没有普及供应清洁能源,有些较多使用燃煤或燃烧木材做饭;没有生活垃圾处理站,生活垃圾随处可见;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没有划定饮用水源的保护范围,吃水水源易受周围环境污染。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然要求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设施能够落地实施。
  (四)农村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搞好,就得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上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以便让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关注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为推进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宏观层面上出台了多项关于环境立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但主要是涉及城市工业污染与城市环境治理的基本内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有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法律法规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够广泛,配套设施细则存在不足,相关专业性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更是缺少适合农村地区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定,致使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保护与支撑,缺乏明确有力度的法律规定,缺乏一定的法律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让一些关于农村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农村难以有效落地实施,导致某些人总是企图牺牲生态环境保护而谋取眼前经济利益,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