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玉湖村乡村旅游发展调查
在玉湖村的“西方纳西学之父”洛克故居
究协会年度最佳设计奖。
除了明代纳西土司木增、洛克等历史文化名人,玉湖村还有中国著名的纳西学和美术史学者李霖灿先生的衣冠冢和中国著名书法家李群杰先生的撒骨灰之处及纪念碑。
雪山脚下,茫茫旷野,寂寂荒草,一片苍凉空阔。一排排石墙青瓦木屋与村里特有的棕榈等树木的青枝绿叶交相辉映,清冽的泉水哗哗流淌,所有这些,构成了在丽江坝子内见不到的一种山野农家田园凤光。
环境保护留遗风
玉湖村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民风。据笔者调查,20世纪50年代前,玉湖村传统的村民长老组织叫“老民会”。“老民”是对入选者的称呼,选为“老民”的一般都是在村中深孚众望的老人,每三年选一次。选举时间在农历六月火把节期间,召开村民大会公开选举,一般选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称职者在下届就不选。“老民会”负责制订全村的村规民约,并负责评判事端,调解民事纠纷,监督选出或由“老民会”指定的管山员和看苗员看管好公山和田地,如有乱砍滥伐,破坏庄稼等违犯村规民约者,由“老民会”依村规民约惩罚。
村民起房盖屋需木料,要向“老民会”提出申请,经“老民会”批准后,由村里的管山员监督砍伐,绝对不多砍。立夏是自然界植物动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因此,立夏期间要封山,封山期间禁止砍树、狩猎和拉松毛。这些公众选出的“老民”都是义务地为村里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由村民选出或由“老民会”任命的看苗员、管山员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也相当负责,每天都兢兢业业地看苗、管水、巡山,一发现违犯村规民约的就当场处罚或上报“老民会”,由“老民”对肇事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村中正气很盛,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玉湖土地少而贫瘠,曾经是丽江有名的贫困村,由于贫困和在1980年代受到当时金沙江上游乱砍滥伐森林之风的影响,也曾经一度出现滥砍滥伐森林的现象,周围的山林受到较大的破坏。1994年,云南省政府在丽江召开了推进滇西北旅游的工作现场会,确定了发展滇西北旅游的发展方向。随着旅游的逐渐发展,玉湖村也受到很好的影响,村民意识到生态环境是村子赖以发展的命根子,所以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越来越浓。白沙乡政府和玉湖村大力组织村民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
由于玉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俗,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办事处还请纳西东巴祭司在玉湖村举行了祭大自然神的“署古”仪式,用意在于引起大家对保护丽江生态环境的重视。
玉湖村充分弘扬传统的乡规民约良好习俗,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新的村规民约,在村子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管理、民居建筑、环境卫生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建立了一系列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过去的砍树人变成今天的植树人。玉湖村的管理,也主要靠的是村民参与、基于村规民约的自我管理机制。
文化与产业互动发展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国际山地协会合作的“玉龙山农村发展和生态研究”项目组早在1993年就提出在玉龙山几个村寨开展连线的社区旅游活动的设想,率先在白沙乡的文海村建立了丽江第一个生态旅游合作社。如今,玉湖村也有了这样的合作社。
从2004年起,玉湖村对全村的发展道路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在丽江市各级党委和旅游部门的帮助下,村里整修了旅游线路,推出了旅游景点,修建了卫生厕所,修建了停车场、旅游管理房。紧接着全面整顿和建立了旅游秩序,成立了玉湖旅游管理委员会,组建了玉湖旅游合作社。由村民提供马匹,牵马兼导游,以户口为准,按户轮流服务,维护旅游的良好秩序。经过多年发展,旅游合作社在发展玉湖旅游、促进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昔日贫穷落后的玉湖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2005年全村旅游总收入已经达到506万元,人均旅游收入1851元,玉湖村也从原来的贫困村成为年集体经济收入达80万元的“富裕村”。
玉湖村组织生态旅游合作社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村民多次开会讨论达成共识:即坚持资源共有、利益共享、人人参与、户户受益。合作社管理方式最核心的一
究协会年度最佳设计奖。
除了明代纳西土司木增、洛克等历史文化名人,玉湖村还有中国著名的纳西学和美术史学者李霖灿先生的衣冠冢和中国著名书法家李群杰先生的撒骨灰之处及纪念碑。
雪山脚下,茫茫旷野,寂寂荒草,一片苍凉空阔。一排排石墙青瓦木屋与村里特有的棕榈等树木的青枝绿叶交相辉映,清冽的泉水哗哗流淌,所有这些,构成了在丽江坝子内见不到的一种山野农家田园凤光。
环境保护留遗风
玉湖村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民风。据笔者调查,20世纪50年代前,玉湖村传统的村民长老组织叫“老民会”。“老民”是对入选者的称呼,选为“老民”的一般都是在村中深孚众望的老人,每三年选一次。选举时间在农历六月火把节期间,召开村民大会公开选举,一般选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称职者在下届就不选。“老民会”负责制订全村的村规民约,并负责评判事端,调解民事纠纷,监督选出或由“老民会”指定的管山员和看苗员看管好公山和田地,如有乱砍滥伐,破坏庄稼等违犯村规民约者,由“老民会”依村规民约惩罚。
村民起房盖屋需木料,要向“老民会”提出申请,经“老民会”批准后,由村里的管山员监督砍伐,绝对不多砍。立夏是自然界植物动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因此,立夏期间要封山,封山期间禁止砍树、狩猎和拉松毛。这些公众选出的“老民”都是义务地为村里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由村民选出或由“老民会”任命的看苗员、管山员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也相当负责,每天都兢兢业业地看苗、管水、巡山,一发现违犯村规民约的就当场处罚或上报“老民会”,由“老民”对肇事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村中正气很盛,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玉湖土地少而贫瘠,曾经是丽江有名的贫困村,由于贫困和在1980年代受到当时金沙江上游乱砍滥伐森林之风的影响,也曾经一度出现滥砍滥伐森林的现象,周围的山林受到较大的破坏。1994年,云南省政府在丽江召开了推进滇西北旅游的工作现场会,确定了发展滇西北旅游的发展方向。随着旅游的逐渐发展,玉湖村也受到很好的影响,村民意识到生态环境是村子赖以发展的命根子,所以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越来越浓。白沙乡政府和玉湖村大力组织村民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
由于玉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村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俗,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办事处还请纳西东巴祭司在玉湖村举行了祭大自然神的“署古”仪式,用意在于引起大家对保护丽江生态环境的重视。
玉湖村充分弘扬传统的乡规民约良好习俗,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新的村规民约,在村子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管理、民居建筑、环境卫生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建立了一系列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过去的砍树人变成今天的植树人。玉湖村的管理,也主要靠的是村民参与、基于村规民约的自我管理机制。
文化与产业互动发展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国际山地协会合作的“玉龙山农村发展和生态研究”项目组早在1993年就提出在玉龙山几个村寨开展连线的社区旅游活动的设想,率先在白沙乡的文海村建立了丽江第一个生态旅游合作社。如今,玉湖村也有了这样的合作社。
从2004年起,玉湖村对全村的发展道路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在丽江市各级党委和旅游部门的帮助下,村里整修了旅游线路,推出了旅游景点,修建了卫生厕所,修建了停车场、旅游管理房。紧接着全面整顿和建立了旅游秩序,成立了玉湖旅游管理委员会,组建了玉湖旅游合作社。由村民提供马匹,牵马兼导游,以户口为准,按户轮流服务,维护旅游的良好秩序。经过多年发展,旅游合作社在发展玉湖旅游、促进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昔日贫穷落后的玉湖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2005年全村旅游总收入已经达到506万元,人均旅游收入1851元,玉湖村也从原来的贫困村成为年集体经济收入达80万元的“富裕村”。
玉湖村组织生态旅游合作社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村民多次开会讨论达成共识:即坚持资源共有、利益共享、人人参与、户户受益。合作社管理方式最核心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