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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靠党的基层组织 加强律师统战工作的思考和探索
与党外律师以“1+N”的方式进行结对子,有效建立党内律师与党外律师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通过每个月对统战相关知识的专题学习,有针对性地提高党外律师的政治理论学习能力和服务社会意识。此外,党外律师的思想相对活跃,党组织可以通过对党外律师联谊交友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强与党外律师的沟通,积极开展全覆盖律师谈心谈话等活动及时了解党外律师的思想动态,对党外律师思想状况的精准把握和正确引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2、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
  通过充分运用优秀的党建文化资源,增强党外律师政治共识。律所党组织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党史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党内思想教育实践活动时,应当积极引导党外律师共同参与。同时党总支可以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作为学习重点,组织党内外律师开展专题讲座。通过一系列政治学习活动加强对党外律师的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确保他们对党的理念和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从而实现思想的共鸣,凝聚政治共识,提升律师群体统一战线工作的向心力。
  要强化实践锻炼,通过在实践中发挥党员律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带动党外律师提高政治觉悟。建立党员服务承诺机制,由党员律师带领党外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义务普法服务,通过鼓励党外律师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帮助党外律师在思想上成熟起来。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加大对律师社会责任承担的评价权重,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的党外律师,应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正面评价,使之成为其他党外律师学习的榜样。
  3、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
  因为律师群体构成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其切身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基层党组织在对党外律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要着眼于细微,从小事做起,用真心拉近距离。发现党外律师在工作上的意见诉求、生活中的矛盾困难时,律所党组织应当及时上报以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增强党外律师的理解认同。
  (三)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畅通党外律师参政议政渠道
  律师群体政治参与意愿强烈,党外律师也不例外。但目前律师参政议政比例不高。要最大程度调动党外律师积极性,还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律师代表队伍,通过建立“储才”平台、健全“育才”机制、扩大“用才”途径,从源头拓展党外律师参政议政渠道。
  首先,要推动建立覆盖本地区的“党外律师人才储备库”。通过对党外律师进行调查摸底和综合评价后,主动吸收优秀的党外律师参与课题考察调研、决策咨询等活动,为建设党外律师代表队伍打好基础。其次,律所党组织要有意识积极培养优秀的党外律师代表人士。要构建党外律师联系网格,通过专人定期联系,提高党外律师的活跃度。通过参政议政学习培训提升党外律师参政议政能力,从而更加积极地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建言法治、问计发展、献策民生。同时,通过建立党外律师发展扶持机制,定期筛选出在业务能力和政治觉悟上都表现出色的党外律师,推荐到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提升党外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再次,将优秀的党外律师推荐给统战部门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或支持他们担任政府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另外,律所党组织可以协调建立律所与高校、研究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培育机制,为品行良好、业绩突出的党外律师提供更广阔的才干施展空间。
  (四)探索新的工作实践,扩大统战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探索开展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示范基地建设,例如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党委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团结和吸引党外人士,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壮大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探索出一条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统战”路线。通过牢牢把握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属性,引导律师在服务经济、参政议政、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被中组部列为律师党建工作联系点,被评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给其他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各地都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做好统战工作示范基地创建,以此扩大统战工作的履盖面,能把更多的党外律师组织起来,发挥作用,形成律师群体统战工作整体合力。
  参考文献
  [1]徐军:《关于依靠党的基层组织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探索和思考》,载《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2)。
  作者简介
  王珂珂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社会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统战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