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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普”视角下城乡老年人口养老状况、问题及对策研究
    西安市灞桥区汽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阳节连续三天为社区和附近居住的老年人们举办“千人饺子宴”活动

  (二)主要生活来源情况
  根据2020年“七普”数据中的主要生活来源分析,陕西省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仍以家庭供养、离退休金和劳动收入为主。城乡之间在主要生活来源的比重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城市,离退休金是主要生活来源,占比高达63.90%,而仅有21.22%的人依赖家庭供养。这表明城市老年人更依赖养老金等退休福利,相对较少依赖家庭的经济支持。相比之下,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主要集中在家庭供养和劳动收入,占比分别为49.68%和31.58%。这表明农村老年人更依赖家庭的经济支持,并且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继续从事劳动活动来维持生计。在镇层级,主要生活来源较为分散,主要依赖家庭供养,占41.42%,同时离退休金和劳动收入在主要生活来源中也占有较高比例,各占约20%左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乡村老年人主要依赖离退休金的比例远远低于城镇老年人,而依赖家庭供养的比例较高,反映了城乡老年人之间在社会保障待遇上存在显著差距,农村老年人的自我供养能力相对较弱。综合来看,城乡老年人在主要生活来源的比重上存在明显差异,反映了城市老年人更依赖社会保障,而农村老年人更依赖家庭供养和劳动收入。这也凸显了城乡老年人在社会经济支持上的群体差异。
  (三)居住情况
  从“七普”数据的居住情况可以看出,与配偶同住是陕西省城乡老年人最常见的居住情况,占比在40%以上,其次是与配偶和子女同住、与子女同住等,与家庭同住的比例在城市、镇和乡村分别占比84%、83%和83%。同时,养老机构、独居和其他的比例也在各个地区中占据了一小部分。在独居(有保姆)分组中,城市老年人中雇佣保姆远高于乡村,反映了城乡养老服务不均衡问题;在养老机构分组中,镇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比例增大,这可能与在镇建设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完善、成本低有关,反映出当前养老服务在镇快速发展的状况;且普查数据显示,全省60岁以上空巢老人占比为54.60%,农村空巢老人占比55.11%,根据相关数据可知,全省只有5.67%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这表明陕西省老年人居住情况整体存在空巢现象显著等问题。
  陕西省城乡老年人口养老状况差异的成因
  (一)城乡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城乡老年人在健康状况、主要生活来源、居住情况存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差异。在健康状况方面,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城市老年人更容易获得及时和有效的健康护理,而农村老年人由于医疗资源匮乏,往往无法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健康状况不如城市老年人。[5]在主要生活来源方面,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导致城市老年人更依赖养老金等退休福利,而农村老年人更依赖家庭供养和劳动收入。在居住情况方面,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较少,多数老年人只能选择留在家中或依靠子女生活。
  (二)城乡老年人收入不平等
  收入水平差距是导致城乡老年人口健康和生活状况不平等的原因。在健康状况方面,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较高,导致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平衡。在主要生活来源方面,城市职工的工资普遍较高,养老保险基数相对较大,进一步提高了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6]相比之下,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待遇一般较少,导致他们在退休后生活来源相对较为有限。在居住情况方面,城市老年人更有能力支付雇佣保姆的费用,而乡村老年人收入较低,难以支付这样的费用。
  (三)城乡老年人观念差异
  城乡老年人口在健康状况、主要生活来源、居住情况存在差异,这与长期形成的观念差异有关。在健康状况方面,城镇居民由于更高的教育水平,更容易获取健康信息,而乡村老年人的健康认知相对不足。[7][8]城乡老年人的文化观念和传统习惯也可能影响其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和期望,城市老年人更注重社会保障,而农村老年人更依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居住情况方面,乡村老年人更倾向于留在家中依靠家庭养老,符合“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
  提升陕西省城乡老年人口养老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城乡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2023年1月1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