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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销对接”的贵州省乡村农产品数字贸易流通路径研究
周灵伶 蔡 杨 刘玉珠 杨心怡 吴 懿
◎2023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数字兴农背景下贵州乡村农产品贸易流通体系支持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202311731024)
  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乡村农产品数字贸易流通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当前贵州省主要在“农户+中间商”“农户+供销社”“农户+合作社/基地+企业”的基础上,以农产品交易平台、电商平台、企业自建平台、数字社交媒体为交易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农产品数字贸易流通体系。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依然存在渠道复杂、交易风险大、流通不畅、供应链不完善等问题,应贯通强化产销对接、流通配送、登记追溯、技术支持、配套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环节。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
  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作为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部分明确提出,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强农村农产品数字贸易流通体系建设,有助于以数字经济促进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有助于打破地理和时空限制,促进农产品资源与销售体系对接,帮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和价格信息,有针对性地调整农产品生产,降低农产品库存积压的风险,提升农村生鲜产品流通效率,减少粮食浪费。
  二是通过数字化销售渠道能使农民获得更多农业信息、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助农增收,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农村新型农业从业者队伍。
  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农产品销售效率和附加价值,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升级。
  四是助推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生产生活水平,使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高质量大跨步式发展,进而推动地方数字产业建设,助力地方振兴与发展。
  此外,加强农村农产品数字贸易流通体系建设也能促进农村物流体系发展,培养农村物流企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村竞争力,改善农村民生,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当前贵州乡村农产品基于数字媒介的主要流通模式
  当前贵州乡村农产品流通主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农户+中间商”“农户+供销社”“农户+合作社/基地+企业”等合作方式为基础,以农产品交易平台、电商平台、企业自建平台、数字社交媒体为链接,农产品的生产、存储、销售、配送等环节的数字化耦合还在逐步探索中。
  (一)销售流通基础
  1、农户+中介商
  “农户+中介商”模式仍然是当前贵州农村地区农产品销售流通的主要途径。农户自主种植,当地农产品经纪人在本地设立采购点以及面向本地长期合作散户进行收购,并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和储存,面向农产品物流园和大型生鲜供应商进行销售。农产品经纪人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有助于帮助农产品生产者将产品有效地分销到不同的市场和渠道。其缺点在于农产品经纪人的收购范围有限,销售路径有限,价格竞争压力大,农户农产品价格自由度不高。
  2、农户(合作社/中介商)+企业
  由本地公司或龙头企业在乡村面向合作社、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