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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政策及其当代启示
    1941年3月初,王震亲率三五九旅开进南泥湾开垦荒地。

的政策,规定一概免收一切工商业者关税、营业税等,允许苏区内外正当的大小商人来苏区投资经营各种工商业。1939年4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中,明文规定“赏赐商人投资”“保证商人自由经营,发展边区商业”,上述政策取消了对资本家和富农从事商业经营的限制,维护了其正当利益,使边区的私营商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缓解了边区轻工业物资匮乏的窘境。
  2、对外调剂、对内自由
  1941年5月,边区政府在《关于贸易工作的决议》中,将“对外调剂,对内自由”作为边区商业政策的核心。所谓“对外调剂”,就是有计划地将边区的剩余土产如药材、牲畜、皮毛、猪鬃、马尾等等进行收集与运销出口,换回边区必需品如文具、颜料、火柴、纸张、衣服、机器工具等,并严禁各类毒品和迷信品的输入,鼓励“以货易货”,以求得输出输入的调整与平衡。而“对内自由”,就是边区内外的商人在不违犯政府法令的前提下,都有在边区做买卖的自由。政府主管商贸的机关要稳定物价、反对囤积居奇。
  3、加强出入口货物管理
  为了保证战时边区紧缺物资的供应,边区政府对粮食、棉布、食盐、烟酒等实行了特殊政策。凡边区粮食,不论原料还是成品,一律不准偷运出境。对人体所必需的食盐,作出专营的决议。对边区生产的棉花,农民除留足自家一年所用,其余均由公家收购。除此之外,还对烟酒先后实行了禁卖和专卖政策。
  (四)财税政策
  1、征收农产品
  民以食为先,1941年以前,边区财政主要依赖外援,粮食征收较少。皖南事变后,外援中断,边区政府被迫征收救国公粮。1937年8月,陕甘宁边区党委采用动员劝募的办法依据农民收成比例征收救国公粮。在随后的几年里,边区政府根据每年的粮食生产情况,分别制定出当年的救国公粮公草征收条例。征缴救国公粮,体现了边区群众甘愿牺牲自我,支援抗战的爱国情怀。
  2、征税
  1943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并在绥德、延安、庆阳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于1946年颁布《陕甘宁边区农业累进税条例》。由于农业累进税存在税负不公平、负担过重等弊端,边区政府停止执行累进税办法,自1948年10月起试行有免征额比例税制。
  3、紧缩开支,厉行节约
  为解决财政经济困难,1941年边区政府坚决贯彻“紧缩开支,厉行勤俭节约”的政策,在财政支出上,实行了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生活开支最低标准和抗战事业费供给最低标准政策。
  (五)屯田政策
  1940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提出部队要“一面打仗,一面生产”。由华北战线返回的朱德,主张实施军垦屯田的政策。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要实现部队的生产自给。1940年冬天,王震带领三五九旅到延安东南部南泥湾一带,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边种地边备战。根据资料显示,1940年至1944年,边区耕种土地1400万亩,生产粮食200万石,与1938年相比,平均每年增加50%。屯田政策的实施既解决了军队和边区群众的粮食自给,同时又为抗战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农业基础。
  陕甘宁边区经济政策的当代启示
  中共中央指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政策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也给我们做好新时期经济工作以启示。
  (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前提
  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建设之所以能够突破敌人的封锁取得巨大成功,首先得益于党的经济政策完全是根据当时革命形势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且是随着革命形势不断变化着的,而不是从苏联或共产国际的书本中照搬照抄过来的。这就使得我们的土地政策、货币政策、商业政策的制定避免了“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同样,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也应该根据变化了的市情、省情、国情和世情,顺应形势,跟进趋势,制定相应的经济战略和策略。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