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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
郭奕含 杨 昊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统计能力评价与应用研究”(项目编号:20XTJ001)
◎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多目标协同下的陕西科技创新治理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3-CX-RKX-173)
◎2024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青年专项研究课题“复合系统视域下陕西科技创新协同治理的统计研究”(项目编号:24QN32)
  现阶段,陕西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但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位次,维度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显著,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稍显乏力,后劲不足。为进一步推进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文提出五个方面建议:一是健全治理体系,促进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发展新动能;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教育优势,寻求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突破口;四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缩小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区域差距;五是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战略层面强调了政府治理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2]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4]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则在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政府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政府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中国成立时期,治理主体单一,尚未明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的边界;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治理呈现主体的多元化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初步建立;第三阶段为党的十八大以后,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基本定型;第四阶段为党的十九大之后,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组织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尚未完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的边界尚未明确。在该阶段,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呈现出治理主体一元性,党和政府的角色相互重叠,治理体系高度集中,主要以党中央为核心进行治理,治理方式为管制,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伴随着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结束,这一治理体系慢慢淡出了历史舞台。
  随着改革开放拉开序幕,国家及政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在这一阶段,政府治理开始和国家治理区别开来,政府治理主体由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换,出现了政府、社会、市场“三主体”,治理方式由管制转向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治理体系初步建立。
  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治理呈现出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提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规划设计了“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完善国家行政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陕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测度
  本文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