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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降碳减污”协同推进之对策
标。因此,西部各区域应建立合作机制、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实施试点项目。首先,建立跨区域环保协作机制,共同制定环保规划、标准和政策,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环保效率与效果;其次,针对域内河流众多、流域广泛的特点,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监测网络,实施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同时加强上下游省份的协作配合;最后,结合区域内各地资源条件、产业结构特点以及各行业发展背景,实施差异化政策,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协同推进治理模式。
  (四)以政策法规强化制度供给保障
  “制度稳则国家稳”,完善的政策法规可以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提供坚实的保障。西部地区在资金筹集、碳排放管理及实施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待完善,因此,政策制定应聚焦于此。针对资金问题,可以推行绿色财政和绿色金融,落实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并在试点项目探索碳税征收形式,将碳排放带来的环境成本转化为生产经营成本,以期达到“降碳减污”的效果。现行碳交易仅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做支撑,而排污交易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层面规制。碳核算、碳排放权交易、气候投融资等政策工具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均进入了政策试点阶段,待经验成熟后应纳入立法议程;同时,建立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的监管,提升环保执法队伍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此外,还可以借助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具对领导干部责任履行进行评估,防止出现执法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刘华军、张一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生成逻辑、内涵阐释与实现方略》,载《当代经济科学》,2024,46(03):32-44页。
  [2]《守护绿水青山 增进民生福祉——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年发展综述》,载《陕西日报》,2022-10-12(010)。
  [3]陈志刚、陈子璇、桂立:《绿色金融发展对中国253个地级市碳排放的影响——基于空间计量模型检验》,载《科技管理研究》,2024,44(11):218-226页。
  [4]殷阿娜、邓思远:《资源型地区工业绿色转型推进减污降碳作用路径研究——基于河北省绿色转型成效评估分析》,载《价格理论与实践》,2023(12):57-61页。
  作者简介
  赵杭莉 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程雪薇 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