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背景下喀什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探析
(六)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
尤其是2016年以后,喀什大部分县市的乡镇司法所交由乡镇直接管理后,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乡镇其他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
对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这为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针对喀什地区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更新基层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
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尊崇法治的行为习惯。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法治实践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注重了解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增强工作透明度,搭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的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和各族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要让群众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把“灌输”转变为“引导”,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要围绕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耐心的法治教育和专项治理,要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问题,对村、站、所、社的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扩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手段,充实普法内容
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好第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突出宣传几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说教和熏陶结合起来,把治理与情理结合起来,以学习指导实践,从而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的推广普及工作,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栏、法治标语以及法治文艺演出,加强对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不仅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而且要以案说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
县、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五)抓源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教育途径和方法,加大对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努力培训师资,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师资队伍,普遍提高教师的法律水平,使他们能够在教育教学中,用法律法规规范言行,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二是阵地建设。要创建青少年发展教育基地,办好法治教育小课堂及各类法治教育中心、发展宣传橱窗、墙报、法治校报等。在青少年主要活动场所,应增加法治宣传内容。三是保障课时,学校应适当安排一些时间,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语文课、历史课中渗入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可利用晨会、周会、集会时间进行教育。
(六)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扎实做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各行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严格划分普法责任区、包干区,杜绝法治宣传的盲点和盲区。特别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开展“送法进村”“法治宣传进村”活动和公民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两委”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开展基层依法治理,重点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全社会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法治教育,增强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从而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6/content_5547383.htm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
[2]郭广辉.乡村法治建设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9年11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
李晓江 喀什地委党校党建法律教研室副主任,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党建、政治理论
尤其是2016年以后,喀什大部分县市的乡镇司法所交由乡镇直接管理后,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乡镇其他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
对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这为喀什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战略、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针对喀什地区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更新基层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
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尊崇法治的行为习惯。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法治实践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注重了解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增强工作透明度,搭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与用法的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和各族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要让群众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把“灌输”转变为“引导”,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要围绕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耐心的法治教育和专项治理,要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问题,对村、站、所、社的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扩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手段,充实普法内容
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好第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突出宣传几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说教和熏陶结合起来,把治理与情理结合起来,以学习指导实践,从而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的推广普及工作,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栏、法治标语以及法治文艺演出,加强对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不仅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而且要以案说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
县、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五)抓源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教育途径和方法,加大对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努力培训师资,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师资队伍,普遍提高教师的法律水平,使他们能够在教育教学中,用法律法规规范言行,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二是阵地建设。要创建青少年发展教育基地,办好法治教育小课堂及各类法治教育中心、发展宣传橱窗、墙报、法治校报等。在青少年主要活动场所,应增加法治宣传内容。三是保障课时,学校应适当安排一些时间,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语文课、历史课中渗入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可利用晨会、周会、集会时间进行教育。
(六)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扎实做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各行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层次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严格划分普法责任区、包干区,杜绝法治宣传的盲点和盲区。特别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开展“送法进村”“法治宣传进村”活动和公民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两委”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开展基层依法治理,重点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全社会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法治教育,增强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从而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6/content_5547383.htm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
[2]郭广辉.乡村法治建设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9年11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
李晓江 喀什地委党校党建法律教研室副主任,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党建、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