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探讨
合,发电产业间的耦合发展,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实现绿色发展。
2、大力支持煤化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与升级,加快煤化工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取成为国家标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方式,大力推进CCUS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试点示范,构建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一体化的CCUS技术体系和产业集群。
3、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与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快煤化工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与升级,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取成为省级标准和国家标准。
4、完善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体系
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加大预算内投资力度,支持煤炭清洁利用项目建设。利用税收和补贴等财税手段,引导企业清洁利用煤炭,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强化金融支持,给予示范性煤炭清洁利用项目贷款贴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清洁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监管减排路径
加强监管也是实现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路径,主要包括:一是严把准入门槛,二是守住环保底线,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四是注重低碳技术及项目的经济性,五是杜绝运动式减碳。
1、严把准入门槛
贯彻落实《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等政策要求,新建煤化工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当地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满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2、守住环保底线
强化煤化工产业环保监管,切实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化节能环保执法,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人的责任。
3、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煤化工产能,加快淘汰退出。重点淘汰建成时间早、装置能耗高的煤制甲醇产能、以及建设时技术尚不成熟、装置效率低的煤制乙二醇产能。
4、注重低碳技术及项目的经济性
实现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既需要“技术可行”,更需要“经济实惠”,因此,在推进低碳技术应用和低碳项目落地实施时,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更要注重技术应用和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有些技术尽管有较好的碳减排效果,但如成本过高,也只能等其综合成本降低、达到“经济实惠”状态后才可纳入实施范围。
5、杜绝运动式减碳
煤化工产业“双碳”目标的落实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减碳摆在战略全局高度,明确目标任务,切合实际地制定全局的、长远的行动方案,始终围绕“双碳”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把减碳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杜绝“过”和“不及”两种极端的运动式减碳:一种是过度行动,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另一种是不行动,虚喊口号、抢风口、蹭热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面对这场变革,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要出台配套机制和支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煤炭企业实施主体作用,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深化煤炭清洁安全高效生产和利用,加速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
作者简介
宋世杰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级经济师
杨 岚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工程师
2、大力支持煤化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与升级,加快煤化工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取成为国家标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方式,大力推进CCUS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试点示范,构建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一体化的CCUS技术体系和产业集群。
3、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与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快煤化工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与升级,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取成为省级标准和国家标准。
4、完善煤化工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体系
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加大预算内投资力度,支持煤炭清洁利用项目建设。利用税收和补贴等财税手段,引导企业清洁利用煤炭,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强化金融支持,给予示范性煤炭清洁利用项目贷款贴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清洁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监管减排路径
加强监管也是实现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路径,主要包括:一是严把准入门槛,二是守住环保底线,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四是注重低碳技术及项目的经济性,五是杜绝运动式减碳。
1、严把准入门槛
贯彻落实《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等政策要求,新建煤化工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当地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满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2、守住环保底线
强化煤化工产业环保监管,切实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化节能环保执法,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人的责任。
3、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煤化工产能,加快淘汰退出。重点淘汰建成时间早、装置能耗高的煤制甲醇产能、以及建设时技术尚不成熟、装置效率低的煤制乙二醇产能。
4、注重低碳技术及项目的经济性
实现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既需要“技术可行”,更需要“经济实惠”,因此,在推进低碳技术应用和低碳项目落地实施时,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更要注重技术应用和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有些技术尽管有较好的碳减排效果,但如成本过高,也只能等其综合成本降低、达到“经济实惠”状态后才可纳入实施范围。
5、杜绝运动式减碳
煤化工产业“双碳”目标的落实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减碳摆在战略全局高度,明确目标任务,切合实际地制定全局的、长远的行动方案,始终围绕“双碳”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把减碳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杜绝“过”和“不及”两种极端的运动式减碳:一种是过度行动,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另一种是不行动,虚喊口号、抢风口、蹭热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面对这场变革,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要出台配套机制和支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煤炭企业实施主体作用,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深化煤炭清洁安全高效生产和利用,加速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
作者简介
宋世杰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级经济师
杨 岚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