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陕西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以组织目标为导向的高校科研治理模式选择与政策构建研究”(2023-CX-RKX-069)
◎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重点委托课题“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体系的优化建议研究”(2018W012)
科学有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对于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高校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力量,当今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期待,同时也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分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评价导向和本质要求、科研成果评价问题聚讼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启示和积极借鉴。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战略部署。学术评价在学术发展中发挥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要创新学术评价考核体系,增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原创性、本土化和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成果推介制度,把优秀成果真正评出来、推广开。[1]高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理论创新的重要职责。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今中国正处于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理论创新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现状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求尚存在差距,学术界围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形成的论说聚讼不已,仍然存在“以刊评文”、重数量轻质量及考核奖励功利化等不良倾向。
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现实需要
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国际话语权和思想理论的格局也正在改变。[2]人类文明激荡、全球治理失衡、伦理价值重塑等重大挑战呼唤思想理论突破性创新,[3]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领域尚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所参照的内在评价标准在科学性、系统性和引导力上不足,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反映出科研成果的真实水平。[4]例如,在评价活动中无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与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本质区别,简单照搬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片面强调影响因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由此可见重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是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到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均提出,要“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要“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要“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强化科研育人功能,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
◎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重点委托课题“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体系的优化建议研究”(2018W012)
科学有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对于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高校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力量,当今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期待,同时也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分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评价导向和本质要求、科研成果评价问题聚讼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启示和积极借鉴。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的战略部署。学术评价在学术发展中发挥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要创新学术评价考核体系,增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原创性、本土化和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成果推介制度,把优秀成果真正评出来、推广开。[1]高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理论创新的重要职责。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今中国正处于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理论创新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现状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求尚存在差距,学术界围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形成的论说聚讼不已,仍然存在“以刊评文”、重数量轻质量及考核奖励功利化等不良倾向。
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现实需要
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国际话语权和思想理论的格局也正在改变。[2]人类文明激荡、全球治理失衡、伦理价值重塑等重大挑战呼唤思想理论突破性创新,[3]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领域尚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所参照的内在评价标准在科学性、系统性和引导力上不足,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反映出科研成果的真实水平。[4]例如,在评价活动中无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与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本质区别,简单照搬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片面强调影响因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由此可见重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是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到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均提出,要“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要“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要“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强化科研育人功能,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