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8版
吴忠市优化中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策建议
刘 婷
  中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覆盖面广,是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繁荣稳定的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许多中小微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较弱,一些企业甚至因为涉法问题丧失生机。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是中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质上是指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环境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方面的制度环境。吴忠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关键之一就是要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制度化形式确保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和可持续性,运用法治力量激发中小微企业创造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吴忠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3.41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9.8万余户。从企业数量分布来看,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0%以上,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吴忠市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为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立改废并举,构建营商环境法制体系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了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基本制度规范。近年来,吴忠市不断完善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吴忠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5条、《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8条等政策;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与市场主体有关文件79件,废止4件、修订10件;督促公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监管事项目录等8个清单,推动“清单之外无审批”“非禁即入”“无事不扰”等清单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预防、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完善的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二)严格执法监管,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吴忠市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2019年至今,市直30个单位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执法制度的修订工作并在网上公示,其中行政执法职权2062项,随机抽查事项263个。制定并公布“轻微免罚”清单。2023年,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116项轻微违法行为列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定行政裁量基准。2019年底至今,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均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并予以公布。审慎适用顶格处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执法数据显示,29项行政处罚中,27项处以罚款,1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项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而无一例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加大涉企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加强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022年市场监管局办理价格及反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35起,罚没款34.30万元。制定《吴忠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行为,有力营造促进市场主体公平发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