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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治理视域下我国民办高校治理机制构建
陈 静 林佩云
    广东培正学院

◎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民办高校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调查与研究”(项目编号:2022MB001)
  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是大学的主要功能,而大学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公办民办高校虽然存在办学资金来源的区别,但都是利益相关者组织,适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探讨其管理及发展。可通过分析共同治理理论的发展、借鉴相对成熟的大学治理经验,从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四方面,探讨民办高校共同治理的机制构建。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不断构建,民办高校的治理也日益受到重视。虽然民办高校办学资金来源区别于公办高校,但同样承担着自身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等功能,是一个众多利益相关者的组织,在其治理体系构建中需要关注和兼顾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分配和利益需求。
  共同治理理论发展
  共同治理理论,即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起源于企业管理问题,后延伸至社会各领域。20世纪80年代,由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兴起,传统企业管理理论因对“股东利益至上”的崇尚,在实际的企业运营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利益相关者理论顺应而生。“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在19世纪30年代末提出,在1960年代“企业是人力资产和人际关系的集合”的观点中有了最初的定义,而最被广为接受的定义是弗里曼提出的“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
  以“契约论”为核心的传统的企业管理理论认为,对公司投入资本的股东主要承担了企业运营的剩余风险,理应享受剩余索取权并开展监督工作以保证剩余收益,但在单方面将股东利益放在至高位置、并追求最大化的形式下,因治理主体过于单一、股东自身的缺陷,以及作为“经济人”自身的分散性无法真正实施监督,甚至大量“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势必会影响公司的健康发展,最终也损害股东的自身长远利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理论逐渐兴起,传统的仅以物质资本投入为企业所有者的逻辑受到冲击,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的非物质投入也被认为是企业的重要资源。随着现代金融资本的发展,持有资产的股东越来越关心如何快速地在资本市场攫取高额利润,更容易产生“短视”行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应运而生,摒弃单一看重“经济效益“的视角,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同等重要性。
  理论发展到“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阶段的影响最为普及,其核心观点主要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第一,投入资本的股东只能拥有企业的一部分,并不是唯一的所有者。
  第二,理应享受剩余索取权并开展监督工作以保证剩余收益的并不是只有股东,工人、债权人、供应商等各个利益相关者同样也能够获得。
  第三,企业治理机制的构建,应考虑与企业运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