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优势、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生态资源,通过创新开发,将传统手工业、土特产品、自然生态资源以及文化资源等,精心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旅游业,为农户创造多元化的增收渠道。益阳市结合农村资源禀赋和企业发展特点,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民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多方共赢的局面。实施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培育壮大了茶叶、稻虾共生、绿色蔬菜、特色水产以及休闲食品等优势产业。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融合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益阳农业品牌,全市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综合产值突破千亿元,益阳也成为全省唯一的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同时,促进了农民和集体增收。民营企业把自身发展同“群众致富”“村集体增收”紧密结合,探索“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收益保底+利润分红”等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村民和村集体获得实实在在的收入。
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政府引导有待加强,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预期不稳、方向不明、政策适用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出台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为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农村领域提供了详细指导。[3]但从益阳市来看,引导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还不够,具体的牵头部门、重点领域、合作平台、支持政策等没有形成体系。部分涉农项目牵扯部门多、申报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指标少。部分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或自发的、或零散的、或无序的、或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仅仅依靠企业未能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此外,部分地区的乡村振兴规划、涉农规划有待健全完善,规划内容有待进一步公开。
二是要素供给面临瓶颈,民营经济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力不从心。首先,是“用地难”。农业企业普遍反映设施用地“批地慢、用地难”,特别是农村耕地、山林等集体土地流转困难,很难实施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有的地方频繁调地,土地流转合同主体变更引发纠纷。如益阳市某民营企业一直想扩大规模,但“苦于没有地”,2017年该企业参与招商引资,合同约定供地10亩,虽然支付了保证金,花费了地勘、可评、规划等费用,最后挂牌被人抢拍导致供地未到位;后多次交涉,重新划了一块地,但该地一直被上访户用于养猪。其次,是“用工难”。农村人才大量外流,人才结构失衡、总量不足、文化程度低、年龄老化等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参与乡村振兴的企业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软硬环境有待完善
一是配套设施还不健全。经过多年建设,农村电网得到持续巩固提升,水利设施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日趋便捷,但面对乡村振兴的更高要求,仍需进一步优化与升级。同时,受制于资金、自然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加上农村地区用地指标难下达,物流体系不够健全,招工难、用工难、工人素质低等问题,乡村的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
二是营商环境还不够优化。部分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但是个别公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少、上门服务少。部分惠企政策措施难落地,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政策知晓度不高等问题,影响民营经济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需要不断完善。
(三)宣传及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兴媒体对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没有形成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社会对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关注度不高。部分民营企业对乡村振兴的前景、支持政策知之甚少,未能充分把握机遇,积极参与这一国家战略的实施。有的民营企业家投资乡村只顾自己利益,部分行为偏向自我利益最大化;有的过分追逐快速回报,忽视了长远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有的仅仅停留在形式参与,缺乏实质性的行动与深入融合,导致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很重要,关系到民营企业家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二是创新思维的激发尚显不足。民营企业在投身于乡村振兴的实践中,面临着创新手段匮乏、服务模式单一等挑战,企业的创新动力与创造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与强化。有的企业缺乏对乡村实际情况的精准把握,在未进行深入调研的情况下仓促启动项目,采取过于生硬或盲目的工作方法,影响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推进;有的企业仅聚焦于资金投入,忽视了乡村发展的多元化需求;有的企业缺乏灵活应变能力,工作方法僵化单一,未能根据乡村实际灵活调整策略,限制了参与乡村振兴的深度与广度;有的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初衷仅在于追求名声、提升社会认可度,或是盲目跟风进行投资,缺乏深层次的战略考量与长远规划。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激发其工作创新的活力,提供多样化的方式服务于乡村振兴。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旅游业,为农户创造多元化的增收渠道。益阳市结合农村资源禀赋和企业发展特点,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民营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多方共赢的局面。实施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培育壮大了茶叶、稻虾共生、绿色蔬菜、特色水产以及休闲食品等优势产业。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融合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益阳农业品牌,全市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综合产值突破千亿元,益阳也成为全省唯一的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同时,促进了农民和集体增收。民营企业把自身发展同“群众致富”“村集体增收”紧密结合,探索“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收益保底+利润分红”等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村民和村集体获得实实在在的收入。
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政府引导有待加强,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预期不稳、方向不明、政策适用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出台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为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农村领域提供了详细指导。[3]但从益阳市来看,引导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还不够,具体的牵头部门、重点领域、合作平台、支持政策等没有形成体系。部分涉农项目牵扯部门多、申报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指标少。部分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或自发的、或零散的、或无序的、或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仅仅依靠企业未能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此外,部分地区的乡村振兴规划、涉农规划有待健全完善,规划内容有待进一步公开。
二是要素供给面临瓶颈,民营经济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力不从心。首先,是“用地难”。农业企业普遍反映设施用地“批地慢、用地难”,特别是农村耕地、山林等集体土地流转困难,很难实施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有的地方频繁调地,土地流转合同主体变更引发纠纷。如益阳市某民营企业一直想扩大规模,但“苦于没有地”,2017年该企业参与招商引资,合同约定供地10亩,虽然支付了保证金,花费了地勘、可评、规划等费用,最后挂牌被人抢拍导致供地未到位;后多次交涉,重新划了一块地,但该地一直被上访户用于养猪。其次,是“用工难”。农村人才大量外流,人才结构失衡、总量不足、文化程度低、年龄老化等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参与乡村振兴的企业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软硬环境有待完善
一是配套设施还不健全。经过多年建设,农村电网得到持续巩固提升,水利设施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日趋便捷,但面对乡村振兴的更高要求,仍需进一步优化与升级。同时,受制于资金、自然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加上农村地区用地指标难下达,物流体系不够健全,招工难、用工难、工人素质低等问题,乡村的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
二是营商环境还不够优化。部分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但是个别公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少、上门服务少。部分惠企政策措施难落地,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政策知晓度不高等问题,影响民营经济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需要不断完善。
(三)宣传及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兴媒体对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没有形成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社会对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关注度不高。部分民营企业对乡村振兴的前景、支持政策知之甚少,未能充分把握机遇,积极参与这一国家战略的实施。有的民营企业家投资乡村只顾自己利益,部分行为偏向自我利益最大化;有的过分追逐快速回报,忽视了长远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有的仅仅停留在形式参与,缺乏实质性的行动与深入融合,导致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很重要,关系到民营企业家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二是创新思维的激发尚显不足。民营企业在投身于乡村振兴的实践中,面临着创新手段匮乏、服务模式单一等挑战,企业的创新动力与创造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与强化。有的企业缺乏对乡村实际情况的精准把握,在未进行深入调研的情况下仓促启动项目,采取过于生硬或盲目的工作方法,影响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推进;有的企业仅聚焦于资金投入,忽视了乡村发展的多元化需求;有的企业缺乏灵活应变能力,工作方法僵化单一,未能根据乡村实际灵活调整策略,限制了参与乡村振兴的深度与广度;有的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初衷仅在于追求名声、提升社会认可度,或是盲目跟风进行投资,缺乏深层次的战略考量与长远规划。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激发其工作创新的活力,提供多样化的方式服务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