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视域下的陕西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研究
陕西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主要分为开放准备度子系统建设、平台层子系统建设和应用层子系统建设。从协同治理的视域看,准备度子系统建设主要做了立法、宣传、成立机构等工作;平台层子系统建设主要涉及网站建设数据开放、分类和APP开发等;数据应用层子系统举办了数据开放的论坛、活动组织数据的开发和应用等。在建设数据开放生态系统过程中陕西面临法规制度不完善、新闻宣传报道力度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数据开放平台技术有待提升,数据更新频率缓慢,数据鸿沟与社会资本缺失等问题,需要以协同治理为手段,完善法规考核和容错机制,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打造数据开放论坛品牌,统筹政府机构设置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迭代数据开放平台技术,提高数据更新频率,消除数据鸿沟,构建活动所需社会资本。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旨在促进陕西产业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治理旨在治理社会问题时充分协调政府、社会和市场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子系统,通过协同互动形成有机系统对社会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在协同治理理论视域下,首先,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主要是由数据开放前期准备工作构成的准备度。[1]其次,数据开放平台网站建设的子系统,主要涉及数据更新频率、数据质量、地图和APP应用和平台反馈机制等数据层子系统建设。最后,数据在应用方面的子系统建设,例如活动开展的组织宣传、弥补不同人员间的数据鸿沟和社会资本的构建等构成的应用层子系统,三个子系统间的协同促进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有序运转。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相关概念界定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是一个复合概念,其概念界定需先对其基础性概念进行梳理。了解数据与大数据、数据开放以及数据开放生态系统等相关概念,才能对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有系统深入的认知。
(一)大数据与政府数据
数据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变迁,在古代数据呈现出规则化汇聚的特征。在计算机发明以后,数据与计算机编码产生了重要的联系。在计算机发明初期,数据特指结构化数据,近十几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页、声音、图像等半结构化数据成为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大数据并非一个确切的概念。最初,这个概念是指需要处理的信息量过大,已经超出了一般电脑在处理数据时所能使用的内存量,因此工程师们必须改进处理
数据的工具。[2]现在较为流行的观点是大数据是人们在大规模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在小规模数据的基础上是无法完成的。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大数据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2]
政府数据是指政府在开展各项工作和履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所获取的各项数据。政府获取数据的种类和格式也繁多,也属于大数据的范畴,并且政府作为数据的主要持有者,约占数据总量的80%以上。政府所掌握的数据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是较为完整的数据体系,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数据开放与政府数据开放
数据开放是指数据开放主体(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等)在既定法律法规协议框架下,通过授权同意将自身所拥有的数据通过技术手段脱敏、分类汇总到网站上,让社会无差别获取和利用的一种数据共享模式。
政府数据开放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基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旨在促进陕西产业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治理旨在治理社会问题时充分协调政府、社会和市场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子系统,通过协同互动形成有机系统对社会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在协同治理理论视域下,首先,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主要是由数据开放前期准备工作构成的准备度。[1]其次,数据开放平台网站建设的子系统,主要涉及数据更新频率、数据质量、地图和APP应用和平台反馈机制等数据层子系统建设。最后,数据在应用方面的子系统建设,例如活动开展的组织宣传、弥补不同人员间的数据鸿沟和社会资本的构建等构成的应用层子系统,三个子系统间的协同促进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有序运转。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相关概念界定
“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是一个复合概念,其概念界定需先对其基础性概念进行梳理。了解数据与大数据、数据开放以及数据开放生态系统等相关概念,才能对数据开放生态系统建设有系统深入的认知。
(一)大数据与政府数据
数据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变迁,在古代数据呈现出规则化汇聚的特征。在计算机发明以后,数据与计算机编码产生了重要的联系。在计算机发明初期,数据特指结构化数据,近十几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页、声音、图像等半结构化数据成为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大数据并非一个确切的概念。最初,这个概念是指需要处理的信息量过大,已经超出了一般电脑在处理数据时所能使用的内存量,因此工程师们必须改进处理
数据的工具。[2]现在较为流行的观点是大数据是人们在大规模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在小规模数据的基础上是无法完成的。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大数据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2]
政府数据是指政府在开展各项工作和履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所获取的各项数据。政府获取数据的种类和格式也繁多,也属于大数据的范畴,并且政府作为数据的主要持有者,约占数据总量的80%以上。政府所掌握的数据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是较为完整的数据体系,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数据开放与政府数据开放
数据开放是指数据开放主体(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等)在既定法律法规协议框架下,通过授权同意将自身所拥有的数据通过技术手段脱敏、分类汇总到网站上,让社会无差别获取和利用的一种数据共享模式。
政府数据开放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