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现实挑战及潜能激发策略

政银合作助推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
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与政策支持(一)民营经济发展规模与贡献截至2024年10月底,内蒙古全区民营经济主体总量(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达271.83万户,同比增长6.85%,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4.88%。 这一数据直观地反映出民营企业在全区市场主体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从就业吸纳能力来看,民营企业持续发挥就业“ 稳定器”作用,2024年全区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较2023年增长10%,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00万个。 民营企业已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为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7]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在税收方面,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逐年递增,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份额,为内蒙古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二)政策支持体系
国家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长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在税收优惠方面,针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民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财政补贴上,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数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转型升级,有力激发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内蒙古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