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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路径
◎刘植靖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南海疆域社会治理中的渔民参与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CSH016)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晰领导干部职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善于运用反身法解决问题,是强化依法治理城市的必备条件。智慧治理是实现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便民化的必由之路,只有善于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才能高效稳步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很多成功的制度创新,是由城市在实践中创造摸索出来的,诸多发展举措的出台,呼应了来自城市的发展意愿,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变革是由城市发展问题倒逼产生,同时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面对目前我国城市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城市治理现代化变革是适应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高度契合,将在我国城市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是完善国家制度和坚持道路方向,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城市治理需要在国家制度的框架下,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这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城市治理现代化可分为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部分来理解。
  1、城市治理体系是城市治理的制度框架
  城市治理体系是整个城市治理的四梁八柱,城市治理体系决定了城市治理能力能否充分发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治理的重心不断下移,社区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主要依托,但城市治理体系与社区治理体系存在着明显不同,城市治理体系要求对城市发展进行“全周期管理”,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环节应对,特别强调超前布局,而社区治理体系侧重于如何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
  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不同阶段需要处理不同问题,同一阶段不同环节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各个时间点的工作侧重方面存在差异。城市治理要树立全周期意识,把握过程性要求,既要保证任务完成,又要重视把握时机,主动将问题解决在发展过程中,以达到发展性的积极治理效果。这种全周期管理模式的城市治理体系使城市治理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实际上,目前城市治理的很多工作是为过去“买单”,大量的时间、精力、资金花在了过去遗留问题上,城市治理能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现在提出城市治理体系要全周期管理,这将逐步理顺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和关系,增强预见性,没有或少有遗留问题缠身,城市治理能力将得到有效释放,加上城市治理体系中监督机制的完善,城市治理能力将得到充分发挥。
  2、城市治理能力高低影响着城市治理体系的运行
  城市治理能力与城市治理体系相辅相成,城市治理能力主要通过市一级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来体现,其能力高低有很多衡量指标,例如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发展能力等等。过去,地方的自由裁量权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会受到限制,党中央深刻认识到过去城市发展中的体制问题,积极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将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上升至完善体制机制的高度,试图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自主权问题。在我国的大城市建设中,具体的城市发展模式几乎都是依靠自身的战略规划、政策产出开辟出一条道路,这些成绩的取得不可能是上级硬约束的结果,体现出地方政府面对上级时的充分自主性,但是这种自主性以往依靠的是主要领导的“软实力”,而不是体制机制的“硬保障”,弹性空间较大,成败取决于主要领导的个人能力。
  不可否认,正是有了全国一盘棋的统一部署,各地应对全国性的突发事件才有依据,但各个城市有各自的特点,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充分发挥城市治理能力的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