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路径
性,才能因地制宜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运转城市治理体系依靠的是城市治理能力,如果城市治理能力得不到释放,再科学的治理体系都无法实现良性运行。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强化依法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法治化进程在加快,但很多群众在心理层面难以接受民事事务对簿公堂的方式,通常首选调解矛盾纠纷,如果矛盾双方调解不成功,才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现实中,法律的生效对于一些群众来说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有时赔偿问题长时间难以解决,群众“县官不如现管”的思想根深蒂固。这种缺乏法治的思维不仅存在于普通老百姓之中,也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之中。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不仅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树立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还要普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
1、推进领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法律规定了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需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在处理各种具体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确保处理问题的公正性,这种公正性不仅表现在个人行为和处理程序的合法性,还表现在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当前,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有涉及领导干部行使职权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并且将各种职权行为规范于法治框架内,这是领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关键。
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群众对一些政府行为具有知晓权,政府机关应公开对外服务的办公地点及其职权范围、办事程序和方式方法。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应向大众公开。政府应鼓励群众参与听证等各种社会治理的过程,为群众和利害关系人提供相关会议信息,允许当事人收集有关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
3、领导干部在处理民生问题时要善于运用反身法解决问题
城市治理过程中,在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时如果过分倚重法律干预,则会矮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限制了其创造性和能动性的发挥,而法律系统本身又存在有限性,面对这一困境,反身法提供了解决思路。托依布纳通过构建形式法、实质法和反身法三个理想类型,将现代社会的法律加以区分,[1]其中,反身法是“诉诸授权、程序、组织等间接规制手段,提倡受规整的自治。”[2]社会生活变化较快,法律认知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无法立刻达到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境界,这时,就需要社会系统中反身结构发挥作用。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反身法的思维模式,灵活应对形式法和实质法不能有效处理的灰色地带,让利益相关方主动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自愿性协议”等方式化解问题,为防止出现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要基于实质法采取某些强制手段。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在智能化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智慧治理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现代化的城市治理中,智慧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科学技术在城市治理中得到广泛运用,不仅让城市治理更加智能化,还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在享受智能化服务中更加便利。现代化的城市治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紧密配合。
城市化进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比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停车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仅靠传统办法来解决,可能会导致疲于奔命、效果不佳;通过智慧治理,即运用计算机科技手段对环保、民生、城市服务、公共安全等人民群众的各种社会活动做出智能分析和响应,则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城市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为解决城市发展难题,智慧治理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智慧治理从科学化、精细化、便民化等方面提升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城市治理的科学化需要通过智慧治理实现
城市治理实现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型,即从主观向客观的转型,需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学技术,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匹配、存储。在这个过程中,当涉及城市规划时,通过大数据技术可对城市内部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有效预测,同时,还能以满足居民活动需求为目标,结合城市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系统的评估与分析,对城市空间内部资源加以优化,提升城市规划谋划能力;在涉及制定政策时,通过对数据的实时监控,运用可视化技术建模和渲染,进而分析潜在不利因素,提高城市治理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向超前布局转型;在涉及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时,通过智慧数据报送管理中心和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动态了解全过程,为城市治理阶段性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信息基础和预警支持。
2、城市治理的精细化需要通过智慧治理实现
城市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精细化治理水平的高低成为衡量城市治理水平的主要标准。面对社会的复杂性,智慧治理相对于人工方式具有快速、便捷、高效的特征。通过对大数据的实时收集,从而分析大数据背后的潜在价值,及时获取多样化、个性化、具体化的群众关注点,感知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利用聚类分析细化群众的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强化依法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法治化进程在加快,但很多群众在心理层面难以接受民事事务对簿公堂的方式,通常首选调解矛盾纠纷,如果矛盾双方调解不成功,才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现实中,法律的生效对于一些群众来说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有时赔偿问题长时间难以解决,群众“县官不如现管”的思想根深蒂固。这种缺乏法治的思维不仅存在于普通老百姓之中,也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之中。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不仅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树立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还要普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
1、推进领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法律规定了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需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在处理各种具体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确保处理问题的公正性,这种公正性不仅表现在个人行为和处理程序的合法性,还表现在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当前,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有涉及领导干部行使职权的情况,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并且将各种职权行为规范于法治框架内,这是领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关键。
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群众对一些政府行为具有知晓权,政府机关应公开对外服务的办公地点及其职权范围、办事程序和方式方法。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应向大众公开。政府应鼓励群众参与听证等各种社会治理的过程,为群众和利害关系人提供相关会议信息,允许当事人收集有关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
3、领导干部在处理民生问题时要善于运用反身法解决问题
城市治理过程中,在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时如果过分倚重法律干预,则会矮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限制了其创造性和能动性的发挥,而法律系统本身又存在有限性,面对这一困境,反身法提供了解决思路。托依布纳通过构建形式法、实质法和反身法三个理想类型,将现代社会的法律加以区分,[1]其中,反身法是“诉诸授权、程序、组织等间接规制手段,提倡受规整的自治。”[2]社会生活变化较快,法律认知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无法立刻达到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境界,这时,就需要社会系统中反身结构发挥作用。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反身法的思维模式,灵活应对形式法和实质法不能有效处理的灰色地带,让利益相关方主动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自愿性协议”等方式化解问题,为防止出现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要基于实质法采取某些强制手段。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在智能化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智慧治理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现代化的城市治理中,智慧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科学技术在城市治理中得到广泛运用,不仅让城市治理更加智能化,还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在享受智能化服务中更加便利。现代化的城市治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紧密配合。
城市化进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比如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停车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仅靠传统办法来解决,可能会导致疲于奔命、效果不佳;通过智慧治理,即运用计算机科技手段对环保、民生、城市服务、公共安全等人民群众的各种社会活动做出智能分析和响应,则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城市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为解决城市发展难题,智慧治理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智慧治理从科学化、精细化、便民化等方面提升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城市治理的科学化需要通过智慧治理实现
城市治理实现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型,即从主观向客观的转型,需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学技术,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匹配、存储。在这个过程中,当涉及城市规划时,通过大数据技术可对城市内部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有效预测,同时,还能以满足居民活动需求为目标,结合城市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系统的评估与分析,对城市空间内部资源加以优化,提升城市规划谋划能力;在涉及制定政策时,通过对数据的实时监控,运用可视化技术建模和渲染,进而分析潜在不利因素,提高城市治理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向超前布局转型;在涉及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时,通过智慧数据报送管理中心和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动态了解全过程,为城市治理阶段性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信息基础和预警支持。
2、城市治理的精细化需要通过智慧治理实现
城市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精细化治理水平的高低成为衡量城市治理水平的主要标准。面对社会的复杂性,智慧治理相对于人工方式具有快速、便捷、高效的特征。通过对大数据的实时收集,从而分析大数据背后的潜在价值,及时获取多样化、个性化、具体化的群众关注点,感知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利用聚类分析细化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