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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下,得到了发展和壮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讲,发展质量还不高,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突出,发展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1、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与方法
  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如何引领农民共同推进乡村振兴难以提出新办法新思路,与实施振兴战略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乡村缺乏懂规划、懂经济发展、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专业人员,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发挥全面指导、抓落实的作用受限。
  三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不足,缺乏中长期谋划。
  2、村集体“三资”管理薄弱
  一是监督管理审计工作不到位。有的经管站监督、审计工作不到位,缺乏动态监管,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存在村级资产与经管站统计数据不符的情况,日常监督存在乏力、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是缺乏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专业人员。有的村财务管理人员非专业出身,业务不熟悉,法治意识淡薄,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报销过程不规范,很难发挥监督理财作用。还有的村集体“两委”成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知识不足、执行力差、监管力量薄弱等原因,导致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如有的村集体资源、资产等对外租赁和发包时民主程序不规范、民主公开不到位,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让个别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加之发包期限较长,导致村级资源、资产对外承包价值缩水,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3、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从调研情况看,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发展动力不足。有的村集体能够利用的资源有限,仅为一些“荒地”、闲置房产等。特别是南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参差不齐,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集体土地发包租赁、小商铺租赁等,经营性收入占比不高,缺乏持续性发展后劲。同时与发达地区相比,脱贫地区二三产业发展基础较弱,对人才、技术、资金等发展要素缺乏吸引力。加之脱贫地区的村集体和农民的自身积累也较为有限,导致缺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初始启动资金及人才、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
  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发展壮大新疆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1、加强乡村振兴培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乡村振兴是一项艰巨任务,其复杂性、紧迫性和挑战性不容忽视,非常考验乡村干部的执行能力。对乡村干部来讲,不仅要有高超的领导能力和负责任的精神品质,还必须能够领会党中央精神,提出适合本村发展和振兴的新思路、新方法。因此,要加强培训,不断提升乡村干部的执行能力。
  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乡村干部及农村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治疆方略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站位,进而提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践工作能力和本领。
  二是组织开展系统化实战化专业化的能力培训、观摩学习、外出交流等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乡村振兴方面的培训和学习,逐步拓宽村干部的视野思路,提升综合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转变原有思想观念,克服松劲懈怠心理和畏难情绪,鼓励党员干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以合作社为载体促进党员干部、乡村能人、农户之间的抱团合作,强农惠农政策支持适度向管理规范、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的党员合作社倾斜。
  2、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范内部风险和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好农民对集体事物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等相关制度,提高村务公开的监管力度,提升集体资产的利用效率。[4]
  二是加强对村财务管理人员和村集体“两委”成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三是探索政经分离。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渐实现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探索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分账管理。主要包括事务分离,账户分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设银行账户、刻制公章;资产分管,所有集体资产登记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运营管理,办公服务场所、教育、科技、文化等非经营性资产由村民委员会统一使用和管护,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3、探索多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出路
  着力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5]
  一是资产租赁,即农村集体将其拥有的资源、资产交由其他主体承包经营,从而收取定额租金。应继续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以及村庄整治、集中居住点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土地,自行建设商铺、标准厂房等,发展物业经济。二是资源开发,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等资产为载体,吸纳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入股等形式发展新兴产业,从而获取股份分红收益。三是产业发展,基于各村自身资源禀赋优势,通过发展产业实现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和成员增收致富。
  4、探索联合“抱团”及“飞地”发展模式
  探索多村“抱团”联营发展及“飞地”模式。一是打破单个村发展的模式以及村与村之间的地域限制,探索多村联合经营模式。如,鼓励几个或多个行政村通过整合政府项目扶持资金,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共同发展种植或养殖产业,多村资金的整合使得资金投入量加大,有利于扩大产业规模,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鼓励探索“飞地”模式。对于基础条件差、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脆弱及发展受限的村,以“飞地”模式入股其他村集体产业或异地购置商铺等,通过“强弱互补”克服空间发展的限制,共享他村的资源优势、实现利益共享。
  参考文献
  [1]刘毅.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能力[N].新疆日报,2021-12-30.
  [2]盖有军,刘茜.农村资产活了农民腰包鼓了——昌吉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观察[N].新疆日报,2021-10-20.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疆阿克苏市集体经济创收益.人民网新疆频道,2020-07-07.
  [4]刘维忠,魏敬周.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3):176-177.
  [5]崔红志.创新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潘 浩 新疆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新疆“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