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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内涵、时代价值与构建路径
张 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一次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继十九届四中全会后,又一次将这一最新理念写入党中央的最高文件,也是首次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需要国家安全做保障,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即是这一过程的措施与手段,又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方向。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与精准把握,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共同体理论内涵,探索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路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一)“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导向
  从现代社会构成来看,我们要形成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再是通过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的“生活共同体”,而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达到这一境界前,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着的重大挑战,包括目前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比还有差距;尽管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提高群众的公共服务水平,但仍存在着居民参与率低、认同感弱的问题;有些基层组织干部卷入大量行政事务,联系群众的能力不增反弱;基层自治组织不但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没有显著提升,政府的包袱在不断增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社会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之间仍有差距。而要缩小这一差距的主要目标就是打破传统单一治理模式,在合理划分相关治理主体职能职责的基础上,突出“人人”的作用,强调治理主体的履职尽责和协商合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价值意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初衷也是建设的目标。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价值主体,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为“人人”确立的价值定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也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逻辑。继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发表的重要讲话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并就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让人人共享社会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已不仅仅是党中央的决心,更是实际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有机地融入治国理政新理念、整体思路和伟大实践之中,形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表现出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彰显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价值定位。
  (三)多要素融合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这“五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