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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乡村振兴的阶段性成效及展望
宋 媛
      云南省加快强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发展条件全面改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云南‘直过民族’巩固脱贫成果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20BMZ15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构建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底线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实支撑,也为建设农业强国奠定了强大基础。 

  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升到了“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高度。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具体部署,标志着乡村振兴由谋篇布局、顶层设计向具体施工、基层推进转向;2023年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就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做了系统部署,标志着乡村振兴由稳定推进、完善政策举措向强力推进、构建制度体系转变。
  目前,我国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基本遵循。云南省作为一个欠发达和后发展地区,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些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短板和弱项仍然明显。未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还任重道远。
  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2018-2022年的乡村振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8-2020年的核心目标是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第二个阶段2021-2022年的基本目标是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健全。云南省把“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作为云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五大重要任务之一,在要求“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引领农业现代化。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农业,全面提高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同时,强调“全面实施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把乡村建设成为与城市共生共荣、各美其美的美好家园。
  (一)初步构建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把中央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具体化。2019年颁布实施《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推动实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