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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发展“汶川实践”调查
泥石流频发。大禹农庄也因受泥石流影响,鱼塘、民宿、养殖场都破坏严重。而雨季时岷江洪灾也经常冲毁国道,大禹村甚至一度成为孤岛,旅游、农业这些乡村发展的支柱产业都因次生灾害的影响严重受创。灾害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的影响,文化发展也因之受挫。像大禹村对面的羌锋村,曾是“西羌第一村”,保存了大量原生态的羌族文化与民俗遗产。但在灾害影响下,文物建筑、遗迹景观、历史积淀正在慢慢消失。地震所带来的次生灾害,已成为汶川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上的重要阻力,每年汶川财政支出有相当一部分都得用于灾害治理与修复重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乡村文化振兴与文化产业发展。
  4、观念影响型
  在某些以康养产业为主导的部分乡镇,因为环境舒适,交通便利,收入稳定,休闲、生态的慢生活方式深入人心。部分群众发展意识与愿望不够强烈,创业意愿不明显,甚至不愿意走产业化的道路,而更希望保持当地原生态的文化生活与生产方式。面对这种内生动力与意愿激发不够的居民,很难用简单的对错去评判,但明显群众的发展诉求与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分歧,有可能会对这些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与定位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汶川各乡镇具有不同的地理地貌、语言文化、风俗习惯、资源人才等差异因素,构成了各自在文化发展建设中的优势与困难,要想促进汶川乡村文化的发展,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导引,根据各乡镇的特殊情况对症下药。
  汶川乡村文化发展的实践探索
  (一)优化与开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经验
  1、依托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力量进行保护传承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每年拨款80万元进行羌族文化资源相关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一些特殊的重要文化资源项目还特设有每项20万的专门资金进行重点保护与管理。
  2008-2011年,阿坝州实施了360个项目进行灾后重建与文化遗产保护,总投资188447.16万元。项目涵盖非遗数字化资料收集,专题博物馆、传习所和展示馆的建立,名录项目实践活动的恢复、传承人保护、文化空间修复与重建等。
  2009年5月起,汶川县实施了《汶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或办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目前,汶川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项,省级名录项目7项,州级235项,公布了六批县级非遗项目共10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11名,州级传承人29名,县级传承人135名;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其中“羌年(民俗)”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2、对濒临失传的活态文化资源的保护
  释比是羌族民俗习惯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目前濒临失传,汶川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提供文化教育平台,统一授课,集中教学。汶川目前与释比有关的传承人有羊皮鼓舞20人,羌年10人,释比唱经2人。一般每位释比都带有五六个徒弟,按照传统学艺时间一般三至九年。采用教育平台后,可将所有的弟子集中到一起,由政府非遗保护中心聘请释比统一上课,提供集中教学。这样,释比弟子学习教育的周期就缩短了,成绩优异者甚至三四月就可以通过专业考核训练。
  第二,完善释比文化,交流开放,取长补短。传统的释比传承是有师门、地域的划分,各成体系。现在的释比教育转向多人对多人与一对一的联合培养模式,打破体系传承限制,各释比经典的内容可以共享交流。
  第三,联合高校资源,增强教学质量。羌文化传承最大的不利因素是没有文字记载,主要通过口耳相传,即使是汶川各村镇间也存在着口音差异。通过阿坝师范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一方面进行录音、口述史、文献整理等保护工作,另一方面继续研究将羌族语言中语音系统标准化的方法,有助于羌语的系统化文本化学习,加快了学习周期和质量。
  第四,发动社会力量,全面保护语言文化。鼓励村镇尤其是民族聚居的村落双语化,要求公务员都掌握一门汉语和至少一门民族语言(藏或羌语)。
  3、涵盖特殊教育人群,培育壮大非遗文化传承主体
  汶川在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时,特别加强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覆盖面,用“一个也不能少”的大爱精神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特殊校园文化体系。特殊教育学校聘请非遗传承人进行现场传承、教学、展示;开设民俗文化课程教育,包括羌绣、藏羌舞蹈、藏羌美术、羌族体育、民族服饰等课程。不断探索民族地区特殊孩子的职业(生存)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新道路,把民族地区的自然元素与特殊孩子的艺术教育相结合,传习民族技艺,习得一技之长。孩子们既是非遗文化的传承者,也是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