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创新路径
织较少,覆盖面弱等问题比较明显。从地域上来说,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凸显,社会组织多集中在发达地区,其中又以江浙沪为代表,中部和西部社会组织数量匮乏,必须吸引多方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弥补基层政府治理劣势,实现治理模式的优化升级。
4、传统手段与新兴技术高度融合有待深化
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在依托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综合治理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强化与新兴技术工具的融合水平。区域信息建设不平衡、人民群众相关知识缺乏的基层社会现状,导致了“数据鸿沟”“信息孤岛”现象的大量存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与传统治理手段未完全实现真正融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此外,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纷繁复杂,需要提高定分止争的效率,在依托传统诉讼、仲裁、调解等纠纷处理方式的基础上,利用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度,逐步试点“一窗受理、闭环处置”的事务办理流程,积累经验,进行推广,不断促使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形成。
5、法治精神缺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法治是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重要的保障。法治精神在基层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缺位,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长效化治理的实际成效,也不会达到“善治”局面。在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重视法治精神对于定纷止争的重要作用,在基层治理制度供给侧不断改革、完善的同时,也要培育人民群众尊法、用法、守法、学法的意识,不断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的创新路径选择
1、重视制度供给建设,促使基层治理向法治化转型
“三治融合”局面的构建和形成,是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自治”“法治”“德治”在规范、科学的制度保障下,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的良法善治。[5]基层社会治理供给能力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立法引领。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视调研工作的开展,深刻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多发的矛盾纠纷和高风险领域,在回应民意、多方论证基础上开展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提供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第二,司法保障。基层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必然要求遵循“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要求,要不断优化“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创新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对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的坚实保障作用。第三,民主建设。要持续规范基层选举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重视基层协商民主,加强民意表达渠道建设,开展民主座谈会等集体性活动,在座谈中发现矛盾、解决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实现矛盾的源头化治理。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羊”作用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首先,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维持执政合法地位。实现这一要求,就要从源头上严格入党条件和流程,规范党员形象,防止因个别党员因党性不坚定从而使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降低,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形象,对党组织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充当“领头羊”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其次,基层党组织加强自我学习能力建设,促使治理思维由“经验主导”逐步向“法治路径”转型,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借助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最后,紧密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发现基层群众的难题和困境,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的政治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防止问题拖延所导致信访案件的增多,影响基层治理水平。
3、促进治理协同化,打造多元共治格局
人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自身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理应拓宽其社会管理渠道,使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更加完备。“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推进信息共享及获取信息成本的下降,重点之一是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领域,完善已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途径、救济渠道等,并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设计安排,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应以培养高质量、长效化的社会组织作为打造多元共治格局的突破口。优化社会组织设立流程,引导、强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聚合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和试点工作,以社会组织吸引人民群众参与,以社会组织联系党政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提高社会协同共治水平。
4、发挥科技引领,推进基层智能化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要处理好先进治理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关系,以现代科技为引领,不断向智慧治理迈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手段和工具载体要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变化,直面治理痛点和治理难点。第一,应以现代
4、传统手段与新兴技术高度融合有待深化
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在依托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综合治理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强化与新兴技术工具的融合水平。区域信息建设不平衡、人民群众相关知识缺乏的基层社会现状,导致了“数据鸿沟”“信息孤岛”现象的大量存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与传统治理手段未完全实现真正融合,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此外,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纷繁复杂,需要提高定分止争的效率,在依托传统诉讼、仲裁、调解等纠纷处理方式的基础上,利用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度,逐步试点“一窗受理、闭环处置”的事务办理流程,积累经验,进行推广,不断促使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形成。
5、法治精神缺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法治是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重要的保障。法治精神在基层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缺位,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长效化治理的实际成效,也不会达到“善治”局面。在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重视法治精神对于定纷止争的重要作用,在基层治理制度供给侧不断改革、完善的同时,也要培育人民群众尊法、用法、守法、学法的意识,不断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的创新路径选择
1、重视制度供给建设,促使基层治理向法治化转型
“三治融合”局面的构建和形成,是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自治”“法治”“德治”在规范、科学的制度保障下,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的良法善治。[5]基层社会治理供给能力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立法引领。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视调研工作的开展,深刻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多发的矛盾纠纷和高风险领域,在回应民意、多方论证基础上开展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提供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第二,司法保障。基层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必然要求遵循“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要求,要不断优化“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创新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对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的坚实保障作用。第三,民主建设。要持续规范基层选举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时,重视基层协商民主,加强民意表达渠道建设,开展民主座谈会等集体性活动,在座谈中发现矛盾、解决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实现矛盾的源头化治理。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羊”作用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首先,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维持执政合法地位。实现这一要求,就要从源头上严格入党条件和流程,规范党员形象,防止因个别党员因党性不坚定从而使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降低,严重影响基层党组织形象,对党组织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充当“领头羊”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其次,基层党组织加强自我学习能力建设,促使治理思维由“经验主导”逐步向“法治路径”转型,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借助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最后,紧密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发现基层群众的难题和困境,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的政治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防止问题拖延所导致信访案件的增多,影响基层治理水平。
3、促进治理协同化,打造多元共治格局
人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自身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理应拓宽其社会管理渠道,使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更加完备。“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推进信息共享及获取信息成本的下降,重点之一是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领域,完善已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途径、救济渠道等,并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设计安排,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应以培养高质量、长效化的社会组织作为打造多元共治格局的突破口。优化社会组织设立流程,引导、强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聚合作用。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和试点工作,以社会组织吸引人民群众参与,以社会组织联系党政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提高社会协同共治水平。
4、发挥科技引领,推进基层智能化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要处理好先进治理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关系,以现代科技为引领,不断向智慧治理迈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手段和工具载体要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变化,直面治理痛点和治理难点。第一,应以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