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创新路径
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是考量社会全域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支柱,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缓解基层社会矛盾张力的有效途径,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实践样板。积极破解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进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治国安邦,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乡村、支点在社会。基层社会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1]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历程和经验表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巨大优势,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
1、基层社会制度供给亟待完善
“枫桥经验”以基层制度构建和完善为重点,重视制度供给,强调发挥社会规范在基层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基层社会自古以来处于国家综合治理的交汇区间,一方面,其属于行政治理网络格局中的低点;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熟人社会”,其又属于社会治理网络格局中的环节。基层的社会结构和治理实践表明,由于“伦理+法理”的二元规则并存,导致基层的“社会张力”不可避免。目前,统筹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相关法律、制度、政策、社会规范体系的不完善,对于基层社会过程中化解治理难题带来了较大的阻碍。[2]因此,以制度供给为治理基础的长效化治理机制亟待完善,必须构建一套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反映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与当地的文化习俗相契合的制度供给体系。
2、基层党建尚需进一步优化
目前,基层党建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党史学习、党史教育等党建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基层党建仍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第一,由于基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以及“熟人氛围”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个别党的基层组织在吸收党员的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一些党性不强的人员加入党组织,严重污化了党的形象,给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3]第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内监督机制走向完善。个别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时,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很容易导致“一言堂”“权力滋生腐败”等现象的出现,对干群关系和谐构建、发展造成冲击。第三,个别党组织纪律涣散,没有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的应有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大打折扣,是必须解决的阶段性困境。
3、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度尚待强化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实践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力度较低,相关沟通、参与渠道不畅,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部分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和水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高度发达所引发的社会需求转型的要求,从而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功能失衡状况的出现。同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政府相关治理职能的转移和承接不足,参与程度低。[4]从结构上来说,城乡服务类和公益类社会组
“治国安邦,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乡村、支点在社会。基层社会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1]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历程和经验表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巨大优势,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
1、基层社会制度供给亟待完善
“枫桥经验”以基层制度构建和完善为重点,重视制度供给,强调发挥社会规范在基层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基层社会自古以来处于国家综合治理的交汇区间,一方面,其属于行政治理网络格局中的低点;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熟人社会”,其又属于社会治理网络格局中的环节。基层的社会结构和治理实践表明,由于“伦理+法理”的二元规则并存,导致基层的“社会张力”不可避免。目前,统筹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相关法律、制度、政策、社会规范体系的不完善,对于基层社会过程中化解治理难题带来了较大的阻碍。[2]因此,以制度供给为治理基础的长效化治理机制亟待完善,必须构建一套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反映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利益诉求,与当地的文化习俗相契合的制度供给体系。
2、基层党建尚需进一步优化
目前,基层党建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党史学习、党史教育等党建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基层党建仍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第一,由于基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以及“熟人氛围”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个别党的基层组织在吸收党员的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一些党性不强的人员加入党组织,严重污化了党的形象,给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3]第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内监督机制走向完善。个别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时,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很容易导致“一言堂”“权力滋生腐败”等现象的出现,对干群关系和谐构建、发展造成冲击。第三,个别党组织纪律涣散,没有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的应有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大打折扣,是必须解决的阶段性困境。
3、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度尚待强化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实践中,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力度较低,相关沟通、参与渠道不畅,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部分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和水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高度发达所引发的社会需求转型的要求,从而导致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功能失衡状况的出现。同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政府相关治理职能的转移和承接不足,参与程度低。[4]从结构上来说,城乡服务类和公益类社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