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问题聚讼
(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标准
马红霞认为,社会科学理论的评价标准包括用原因解释现象,坚持大概率原则,逻辑的自洽性、解释的一致性和结论的预见性等。[5]丁军强和吴桂鸿从真理性、逻辑性、创新性和效益性四方面论述了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6]李军林认为,应遵循多元化、区别化的评价原则,坚持专家同行评议与引文计量并重、国际评价与国内评价并重。[7]刘庆昌提出,中国特色学术评价的内在标准应包括学术创造标准、学术规范标准和学术道德标准三个方面。[8]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量化评价下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苏新宁认为,过度量化评价会导致学术乱象横生,学术评价应当摆脱对“量化模式”的迷信和推崇,量化评价加剧学术腐败,刺激学术虚假繁荣。[9]孟小军等认为,要坚持成果质量为本、创新至上,充分发挥定性评价的优势;不能彻底否认量化评价存在的意义,但同时要打破量化至上的桎梏;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数量和质量双重支撑。[10]李晓彤认为,目前定性评价理论与实践相背离,即定性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成为定量评价的参考和补充,成果影响力评价重于价值判断,当前过于倚重论文数量、引文数据、影响因子等量化指标,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思想立场、意识形态属性和价值判断,简单以数量指标去评价千差万别的成果。[11]
(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制度规制
杨红艳等认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不仅要强调学术标准,还应深度体现其社会背景和实践价值,否则无法达到评价的全面和科学。[12]沈壮海等认为对于重要学术事务,应由专家委员会在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分类的自主性评价;若以评价结果进行资源配置,则须由学术共同体、行政部门分工合作;对于评价结果的运用,则须以行政部门为主导。[13]孟小军等认为,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过程中,要利用制度规制避免权力失范,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发挥学术共同体力量。[14]
综上可知,由于哲学社会科学所涉研究内容丰富、范围较广、关注度较高,现有文献在“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具体聚焦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尚缺乏深入探讨,有必要进一步系统化并增强针对性。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评价导向和本质要求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15]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必须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毫不动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心怀“国之大者”,引导广大教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凝练研究方向,努力产出具有标志性、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这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人民立场的具象化表达,是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从方向导向上规定了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人民性本质和特征。[16]同时以人民为中心亦是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评价体系标准的应有之义,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服务人民的根本立场,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学术性和人民性的辩证统一,在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中不断推出学术精品。
(三)坚持理论创新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要以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为着力点,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要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因此理论创新至关重要,要引导教师树立时代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在讲清中国奇迹背后道理、学理、哲理,建言献策上下功夫,在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力量、传播中国思想、讲好中国故事的过程中不断推出学术精品。
(四)坚持系统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极其繁重的任务,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17]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要以强化顶层设计为发力点,以优化评价体系为抓手,基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内生性需求,坚持客观、全面、系统、普遍联系构建高度协同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不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对策建议
(一)坚持分类评价,健全多元化评价机制
针对论文、著作、应用成果等不同成果形式;人文
(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标准
马红霞认为,社会科学理论的评价标准包括用原因解释现象,坚持大概率原则,逻辑的自洽性、解释的一致性和结论的预见性等。[5]丁军强和吴桂鸿从真理性、逻辑性、创新性和效益性四方面论述了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6]李军林认为,应遵循多元化、区别化的评价原则,坚持专家同行评议与引文计量并重、国际评价与国内评价并重。[7]刘庆昌提出,中国特色学术评价的内在标准应包括学术创造标准、学术规范标准和学术道德标准三个方面。[8]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量化评价下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苏新宁认为,过度量化评价会导致学术乱象横生,学术评价应当摆脱对“量化模式”的迷信和推崇,量化评价加剧学术腐败,刺激学术虚假繁荣。[9]孟小军等认为,要坚持成果质量为本、创新至上,充分发挥定性评价的优势;不能彻底否认量化评价存在的意义,但同时要打破量化至上的桎梏;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数量和质量双重支撑。[10]李晓彤认为,目前定性评价理论与实践相背离,即定性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成为定量评价的参考和补充,成果影响力评价重于价值判断,当前过于倚重论文数量、引文数据、影响因子等量化指标,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思想立场、意识形态属性和价值判断,简单以数量指标去评价千差万别的成果。[11]
(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制度规制
杨红艳等认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不仅要强调学术标准,还应深度体现其社会背景和实践价值,否则无法达到评价的全面和科学。[12]沈壮海等认为对于重要学术事务,应由专家委员会在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分类的自主性评价;若以评价结果进行资源配置,则须由学术共同体、行政部门分工合作;对于评价结果的运用,则须以行政部门为主导。[13]孟小军等认为,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过程中,要利用制度规制避免权力失范,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发挥学术共同体力量。[14]
综上可知,由于哲学社会科学所涉研究内容丰富、范围较广、关注度较高,现有文献在“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具体聚焦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尚缺乏深入探讨,有必要进一步系统化并增强针对性。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评价导向和本质要求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15]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必须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毫不动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心怀“国之大者”,引导广大教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凝练研究方向,努力产出具有标志性、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这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人民立场的具象化表达,是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从方向导向上规定了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人民性本质和特征。[16]同时以人民为中心亦是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评价体系标准的应有之义,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服务人民的根本立场,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学术性和人民性的辩证统一,在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中不断推出学术精品。
(三)坚持理论创新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要以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为着力点,要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要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因此理论创新至关重要,要引导教师树立时代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在讲清中国奇迹背后道理、学理、哲理,建言献策上下功夫,在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力量、传播中国思想、讲好中国故事的过程中不断推出学术精品。
(四)坚持系统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极其繁重的任务,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17]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要以强化顶层设计为发力点,以优化评价体系为抓手,基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内生性需求,坚持客观、全面、系统、普遍联系构建高度协同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不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构建对策建议
(一)坚持分类评价,健全多元化评价机制
针对论文、著作、应用成果等不同成果形式;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