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研究
以及全球化的推进,要素流动空间视域下的区域间相互作用成为区域创新发展和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就清洁能源产业而言,青海尚未建立与国内外清洁能源相关产业的跨区域协同创新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跨区域间的产业合作通道少,区域间创新要素流动受阻,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低,难以融入国内外供应链与价值链。
(五)产业创新支撑环境有待提升
经济活动的根植性强调区域内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是地方经济活动开展长期依赖的条件,并且一经形成就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青海受多重因素影响,区域内缺少开放、创新的思想文化氛围,同时,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财政支出少之又少,仅占财政支出的0.01%。[5]另一方面,营商环境作为政府为企业营造的制度环境,是发挥政府作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着力点。2019年,全国31个省份的营商环境排名中青海位于第28位,制约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引领企业、创新服务机构、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都对政府在人才战略、土地保障、创新创业、产业链拓展、政府采购、宣传推广、区域开放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挑战。[6]
基于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打造
(一)构建高度集聚的创新企业组织网络
1、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集聚性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空间表现。政府要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区域协调发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财政、税收、土地、金融、贸易等综合优惠政策,加大园区软环境建设,实施“招大引强”工程,以中央能源企业为主,精准引进清洁能源产业各生产环节中的领军企业,发挥其强辐射带动作用,吸引相关配套企业与产业在青海高度集聚。另一方面,对于青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企业,通过建立培育库,政府分次分批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加快形成一批根植性、自主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达到国内水平的行业领军企业。
2、打造单项冠军型企业
以领军企业为核心,通过构建与清洁能源生产、加工、营销环节紧密的产业联合体为目标,强化产业链间企业的深度专业化分工合作意识,政府对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梯次培育,进行供应链管理,延长产业链,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和配套水平,将其培育成为具有专精细产业优势的“单项冠军企业”,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3、培育高水平企业创新主体
加大财政、税收以及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广核集团、国家电力投资总公司、华润电力等在青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要素,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实验室,提升自我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信息化与国内外一流能源企业就项目研发、人员交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培育高水平的创新主体。
(二)构建多主体、跨区域的协同创新网络
1、组建本地区协同创新共同体
根植性隐性知识共享与转移的粘滞性是区域性协同创新网络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发挥青海清洁能源已有产业基础的根植性,由政府引导,组建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清洁能源各企业研究机构多方参与的协同创新共同体,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与成员,以政府资助为主,持续专注目前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瓶颈的一到两项科技创新项目,不断提升青海本地创新网络能力,为建立全国乃至全球通道融入全球价值链做准备。
2、搭建跨区域、开放式网络协同创新联盟
在本地区协同创新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力度,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兰西城市群建设中,由政府牵头,组建跨区域、多主体、多领域、开放式的网络协同创新联盟,设立常务理事单位,采取政府主导、股权合作、成果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模式,就储能技术、多能互补技术等开展跨区域的清洁能源项目投资、技术合作、人员培训、市场共享等合作交流,为促进青海本地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网络、进一步提升青海内生发展能力和青海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路径提供更大的突破点。
(三)构建完备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
1、健全支撑创新的现代服务组织
聚集发展与清洁能源有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对从事产品检验检测、产业信息与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创新孵化、众创空间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用地、水、电等财政补贴与奖励。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发展,了解企业技术困境,借助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企业创新需求和高校科研成果信息,举办创新成果交流对接会,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产
(五)产业创新支撑环境有待提升
经济活动的根植性强调区域内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是地方经济活动开展长期依赖的条件,并且一经形成就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青海受多重因素影响,区域内缺少开放、创新的思想文化氛围,同时,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财政支出少之又少,仅占财政支出的0.01%。[5]另一方面,营商环境作为政府为企业营造的制度环境,是发挥政府作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着力点。2019年,全国31个省份的营商环境排名中青海位于第28位,制约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引领企业、创新服务机构、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都对政府在人才战略、土地保障、创新创业、产业链拓展、政府采购、宣传推广、区域开放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挑战。[6]
基于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打造
(一)构建高度集聚的创新企业组织网络
1、培育行业领军企业
集聚性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空间表现。政府要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区域协调发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财政、税收、土地、金融、贸易等综合优惠政策,加大园区软环境建设,实施“招大引强”工程,以中央能源企业为主,精准引进清洁能源产业各生产环节中的领军企业,发挥其强辐射带动作用,吸引相关配套企业与产业在青海高度集聚。另一方面,对于青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企业,通过建立培育库,政府分次分批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加快形成一批根植性、自主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达到国内水平的行业领军企业。
2、打造单项冠军型企业
以领军企业为核心,通过构建与清洁能源生产、加工、营销环节紧密的产业联合体为目标,强化产业链间企业的深度专业化分工合作意识,政府对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梯次培育,进行供应链管理,延长产业链,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和配套水平,将其培育成为具有专精细产业优势的“单项冠军企业”,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3、培育高水平企业创新主体
加大财政、税收以及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广核集团、国家电力投资总公司、华润电力等在青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要素,组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实验室,提升自我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信息化与国内外一流能源企业就项目研发、人员交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培育高水平的创新主体。
(二)构建多主体、跨区域的协同创新网络
1、组建本地区协同创新共同体
根植性隐性知识共享与转移的粘滞性是区域性协同创新网络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发挥青海清洁能源已有产业基础的根植性,由政府引导,组建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清洁能源各企业研究机构多方参与的协同创新共同体,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与成员,以政府资助为主,持续专注目前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瓶颈的一到两项科技创新项目,不断提升青海本地创新网络能力,为建立全国乃至全球通道融入全球价值链做准备。
2、搭建跨区域、开放式网络协同创新联盟
在本地区协同创新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力度,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兰西城市群建设中,由政府牵头,组建跨区域、多主体、多领域、开放式的网络协同创新联盟,设立常务理事单位,采取政府主导、股权合作、成果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模式,就储能技术、多能互补技术等开展跨区域的清洁能源项目投资、技术合作、人员培训、市场共享等合作交流,为促进青海本地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网络、进一步提升青海内生发展能力和青海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路径提供更大的突破点。
(三)构建完备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
1、健全支撑创新的现代服务组织
聚集发展与清洁能源有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对从事产品检验检测、产业信息与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创新孵化、众创空间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用地、水、电等财政补贴与奖励。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发展,了解企业技术困境,借助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企业创新需求和高校科研成果信息,举办创新成果交流对接会,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