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地方、社区、社会团体、高校等的工作情况纳入社会帮教目标考核体系,并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健全信息化网络平台,使得社会帮教工作流程化、透明化、公开化。
2、形成社会帮教常态机制
社会帮教活动的正常、有序、持续开展,能够提升连贯性效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社会帮教日”“监狱开放日”等个性化、特色化活动,确保帮教活动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再提升活动的质量。通过帮教个人、机构自荐、监狱机关协调,统筹制定帮教计划,并按照帮教计划实施帮教活动,确保活动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3、完善教育效果跟踪机制
为了更客观地评估社会帮教效果,需要从活动目的上分析是否定位准确,从活动内容上分析是否符合服刑人员需求,从活动形式上分析是否有利于发挥教育效果,从帮教人员上分析是否符合专业需求等,多方位考察,及时跟踪评估效果,纠偏补差、总结实践经验。可以从几个方面观察研究:一看帮教前后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表现有无进步,二看服刑人员人际关系有无改善,三看服刑人员学习热情有无增强,四看服刑人员劳动技能有无提高,五看服刑人员思想情绪是否趋于稳定等。通过一系列的行为表现、心理测试、计分考核情况等全面考察服刑人员表现,考量社会帮教活动效果。
(三)用多样化的渠道来推动社会帮教工作
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帮教模式
只有通过有效的交流才能呈现问题、了解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然,有一部分服刑人员不善于交流、不愿意交流,需要民警和帮教人员不断引导和帮助。通过调查发现服刑人员中的帮教需求是多方面的,有的需要解决婚姻问题,有的对财产问题存在疑问,更有一部分坚定地认为自己被错判或量刑过重,还有一些比较关注刑释就业的问题等。如何满足服刑人员多层面的需求,需要我们形成一个集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社会帮教组织,尽可能地扩大社会帮教的广度和深度。
2、调整帮教形式,提高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服刑人员刑满回归后及时适应社会生活有重要作用。监狱和社会要齐心协力、着眼长远,促进社会帮教由零散型向系统型转变,由送教育、送慰问、送物品向送知识、送技能、送机会转变,由一对多的单一部门帮教型向多对一的联合帮教型转变,激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参与社会帮教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帮教工作基地,给服刑人员搭建自我展示平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食其力,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服刑人员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要解决,要注重服刑人员困难家庭保障工作,对服刑人员的子女就学、老人救济、回归就业、安置帮教等方面予以帮助,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帮教人员的积极性,追求解决问题的实效,将帮教人员分为监内和监外帮教人员,监内帮教人员指民警,监外帮教人员指社会人员。强化对民警的考核,如明确参与帮教的次数、帮教服刑人员的人数等,根据完成情况和活动效果予以考核。而对社会帮教人员,更应该着重于用正激励来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给帮教人员颁发志愿者证书,做有关事迹的报告,给所在单位写表扬信等。
(四)用社会化的路径来加强社会帮教工作
1、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是社会公民的义务。国外矫正机构聘请社会教师作兼职教员,聘请社会上有技术特长的人员进行职业训练,不仅规避了监狱民警专业知识不深厚、教育效果不明显等弊端,而且服刑人员从情感上也更愿意接受,对于社会志愿者则显得放松、不拘谨,教育效果更好。社会人员的帮教角度有别于民警,同时又让服刑人员接触了社会,对激发改造自觉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所以要鼓励和吸纳社会帮教人员进监开展工作。
2、打造社会帮教专业队伍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监狱帮教工作,富有怜悯心、乐于助人,有一定工作经验或者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创业典范、道德楷模等人员组成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的志愿者需具备基本的帮教能力,如拥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处事经验,能对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给予共情,或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用其掌握的知识引导服刑人员走积极改造之路,同时应当具有较好的修养和言谈举止,为服刑人员做出榜样,传递正能量。
3、加强帮教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社会帮教内容涉及面广,包括思想文化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适应性教育等各个方面,需要帮教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一是要通过学习服刑人员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知识,补充监管改造业务认知,在帮教过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从教育学角度加以培训,善于捕捉服刑人员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喜欢听什么,不喜欢听什么等,换位思考后制定相应的帮教计划,这样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强化,提高社会帮教实践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李瑞、徐静琳:《试论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见《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外国刑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于海虹:《论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实现途径——以青海省为视角》,青海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丛开颜:《广东省高明监狱社会帮教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4]胡媛:《我国监狱帮教工作的现状及其完善:以对“江西模式”的考察为中心》,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5]欧阳世文、唐振华:《和谐视角下创新罪犯改造社会帮教工作》,载《中国司法》,2013(2):76-77页。
作者简介
崔丽华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监狱学
2、形成社会帮教常态机制
社会帮教活动的正常、有序、持续开展,能够提升连贯性效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社会帮教日”“监狱开放日”等个性化、特色化活动,确保帮教活动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再提升活动的质量。通过帮教个人、机构自荐、监狱机关协调,统筹制定帮教计划,并按照帮教计划实施帮教活动,确保活动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3、完善教育效果跟踪机制
为了更客观地评估社会帮教效果,需要从活动目的上分析是否定位准确,从活动内容上分析是否符合服刑人员需求,从活动形式上分析是否有利于发挥教育效果,从帮教人员上分析是否符合专业需求等,多方位考察,及时跟踪评估效果,纠偏补差、总结实践经验。可以从几个方面观察研究:一看帮教前后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表现有无进步,二看服刑人员人际关系有无改善,三看服刑人员学习热情有无增强,四看服刑人员劳动技能有无提高,五看服刑人员思想情绪是否趋于稳定等。通过一系列的行为表现、心理测试、计分考核情况等全面考察服刑人员表现,考量社会帮教活动效果。
(三)用多样化的渠道来推动社会帮教工作
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帮教模式
只有通过有效的交流才能呈现问题、了解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然,有一部分服刑人员不善于交流、不愿意交流,需要民警和帮教人员不断引导和帮助。通过调查发现服刑人员中的帮教需求是多方面的,有的需要解决婚姻问题,有的对财产问题存在疑问,更有一部分坚定地认为自己被错判或量刑过重,还有一些比较关注刑释就业的问题等。如何满足服刑人员多层面的需求,需要我们形成一个集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社会帮教组织,尽可能地扩大社会帮教的广度和深度。
2、调整帮教形式,提高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服刑人员刑满回归后及时适应社会生活有重要作用。监狱和社会要齐心协力、着眼长远,促进社会帮教由零散型向系统型转变,由送教育、送慰问、送物品向送知识、送技能、送机会转变,由一对多的单一部门帮教型向多对一的联合帮教型转变,激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参与社会帮教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帮教工作基地,给服刑人员搭建自我展示平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食其力,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服刑人员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要解决,要注重服刑人员困难家庭保障工作,对服刑人员的子女就学、老人救济、回归就业、安置帮教等方面予以帮助,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帮教人员的积极性,追求解决问题的实效,将帮教人员分为监内和监外帮教人员,监内帮教人员指民警,监外帮教人员指社会人员。强化对民警的考核,如明确参与帮教的次数、帮教服刑人员的人数等,根据完成情况和活动效果予以考核。而对社会帮教人员,更应该着重于用正激励来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给帮教人员颁发志愿者证书,做有关事迹的报告,给所在单位写表扬信等。
(四)用社会化的路径来加强社会帮教工作
1、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是社会公民的义务。国外矫正机构聘请社会教师作兼职教员,聘请社会上有技术特长的人员进行职业训练,不仅规避了监狱民警专业知识不深厚、教育效果不明显等弊端,而且服刑人员从情感上也更愿意接受,对于社会志愿者则显得放松、不拘谨,教育效果更好。社会人员的帮教角度有别于民警,同时又让服刑人员接触了社会,对激发改造自觉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所以要鼓励和吸纳社会帮教人员进监开展工作。
2、打造社会帮教专业队伍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监狱帮教工作,富有怜悯心、乐于助人,有一定工作经验或者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创业典范、道德楷模等人员组成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的志愿者需具备基本的帮教能力,如拥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处事经验,能对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给予共情,或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用其掌握的知识引导服刑人员走积极改造之路,同时应当具有较好的修养和言谈举止,为服刑人员做出榜样,传递正能量。
3、加强帮教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社会帮教内容涉及面广,包括思想文化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适应性教育等各个方面,需要帮教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一是要通过学习服刑人员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知识,补充监管改造业务认知,在帮教过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从教育学角度加以培训,善于捕捉服刑人员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喜欢听什么,不喜欢听什么等,换位思考后制定相应的帮教计划,这样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强化,提高社会帮教实践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李瑞、徐静琳:《试论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见《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外国刑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于海虹:《论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实现途径——以青海省为视角》,青海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丛开颜:《广东省高明监狱社会帮教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4]胡媛:《我国监狱帮教工作的现状及其完善:以对“江西模式”的考察为中心》,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5]欧阳世文、唐振华:《和谐视角下创新罪犯改造社会帮教工作》,载《中国司法》,2013(2):76-77页。
作者简介
崔丽华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监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