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社会对服刑人员存在偏见歧视,难以接纳
社会帮教人员对服刑人员的认识存在天然的偏见和排斥,一方面认为有的服刑人员杀人、抢劫、强奸,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另一方面认为服刑人员因为犯罪服刑,不可原谅。社会帮教人员在帮教过程中,或者担惊受怕、小心翼翼,或者居高临下、缺乏真诚,这些都会导致服刑人员接收到不平等、不尊重、不理解的信号,也就不能对帮教人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甚至因为被冷漠对待,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正常的教育改造进程和成效。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社会帮教力量主要是公务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专家学者等,分散在各个机构、团体内,不仅没有专门的组织统一管理、统筹协调,而且缺乏专业化的帮教人员。帮教人员的思想理念、业务水平、实践能力等,没有根据帮教对象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提高。地方帮教机构来监开展活动时,基本上帮教人员是固定的,这不仅不利于激发其他人员参与监狱社会帮教的热情,也不利于帮教后备力量的培养和补充。
(三)服刑人员自身存在认识误区、错误心态
1、排斥拒绝心理
一些服刑人员因长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改造,与社会严重隔离并且脱轨,产生了逆反和仇视心理,在自卑、消极、紧张、焦虑等生活态度和心理状态的影响下,自我封闭,不愿与他人正常接触交流,这部分服刑人员大多认为犯罪本身已经很丢人了,还要让不熟悉的社会帮教人员揭开自己的伤疤,难以理解和接受,不愿意分享和接纳。
2、功利改造心理
有不少服刑人员在改造中表现得比较斤斤计较、小肚鸡肠、不能吃亏,和其他服刑人员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争执。任何事都希望能得到好处,比如参加监狱或监区组织的活动,并非自发自愿,而是受加分奖励的利益驱使。这部分人参加帮教活动同样也带着功利心态,希望在帮教活动中得到些好处,比如拿些慰问品、解决法律问题等。这样的心态往往会适得其反,不利于帮教活动的有序开展。
3、过度依赖心理
服刑人员事无巨细都依赖民警,凡事都要征求民警同意,同时需要民警监督和指导,时间长了独立意识越来越差。一旦遇到能够帮助他的人就会产生过分依赖的心理,在帮教活动中也时常有服刑人员抱着这种心理。服刑人员想当然认为帮教是万金油,能帮助他们解决所有问题,将生活、家庭、改造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寄希望于社会帮教,而一旦问题不能被解决则会产生极强的受挫心理,引起情绪波动,不利于改造。
完善监狱社会帮教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用一体化的组织来保障社会帮教工作
1、理念更新,提升对社会帮教工作的认知度
作为现代监狱的执法者,必须树立对科学的崇敬态度,不断发掘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因素的互动规律,吸纳最新科学成果,并努力用实践去验证,提升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系统管理实效。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提升服刑人员改造实效、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监狱工作整体影响力都有积极作用。监狱要持续帮助监狱民警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服刑人员真正接受并主动参与社会帮教,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双向互动。
2、健全工作网络,理顺各方职能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教育挽救服刑人员不再仅需要监狱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所有人来共同担当。监狱作为社会帮教工作的主导者,在全局规划、健全体系、务求实效的指引下,要超前、积极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谋划、宣传工作,主动联络社会、动员社会力量、征求各方意见,协调推进好社会帮教工作。监狱要积极跟符合社会帮教条件、具备帮教水平和能力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建立长期友好合作机制,形成帮教合力。
3、加强服刑人员教育,帮助正确对待
社会帮教是帮助服刑人员转变为适应社会并能正常生活的社会成员的外因,服刑人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改变才是内因。加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认识和心态,是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基础。要引导服刑人员在面对社会帮教活动时保持健康的心态,监狱定期开展相关知识讲座,介绍社会帮教的基本情况,加强认识;制作并组织收看相关专题教育片,还原社会帮教的原委、过程、结果,提升服刑人员直观感受。帮助服刑人员以开放、平和、平等的心态面对帮教。
(二)用规范化的制度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
1、健全社会帮教长效机制
结合帮教对象特点和工作实践,制定并逐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将社会帮教工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建立社会帮教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社会帮教工
社会帮教人员对服刑人员的认识存在天然的偏见和排斥,一方面认为有的服刑人员杀人、抢劫、强奸,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另一方面认为服刑人员因为犯罪服刑,不可原谅。社会帮教人员在帮教过程中,或者担惊受怕、小心翼翼,或者居高临下、缺乏真诚,这些都会导致服刑人员接收到不平等、不尊重、不理解的信号,也就不能对帮教人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甚至因为被冷漠对待,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正常的教育改造进程和成效。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社会帮教力量主要是公务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专家学者等,分散在各个机构、团体内,不仅没有专门的组织统一管理、统筹协调,而且缺乏专业化的帮教人员。帮教人员的思想理念、业务水平、实践能力等,没有根据帮教对象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提高。地方帮教机构来监开展活动时,基本上帮教人员是固定的,这不仅不利于激发其他人员参与监狱社会帮教的热情,也不利于帮教后备力量的培养和补充。
(三)服刑人员自身存在认识误区、错误心态
1、排斥拒绝心理
一些服刑人员因长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改造,与社会严重隔离并且脱轨,产生了逆反和仇视心理,在自卑、消极、紧张、焦虑等生活态度和心理状态的影响下,自我封闭,不愿与他人正常接触交流,这部分服刑人员大多认为犯罪本身已经很丢人了,还要让不熟悉的社会帮教人员揭开自己的伤疤,难以理解和接受,不愿意分享和接纳。
2、功利改造心理
有不少服刑人员在改造中表现得比较斤斤计较、小肚鸡肠、不能吃亏,和其他服刑人员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争执。任何事都希望能得到好处,比如参加监狱或监区组织的活动,并非自发自愿,而是受加分奖励的利益驱使。这部分人参加帮教活动同样也带着功利心态,希望在帮教活动中得到些好处,比如拿些慰问品、解决法律问题等。这样的心态往往会适得其反,不利于帮教活动的有序开展。
3、过度依赖心理
服刑人员事无巨细都依赖民警,凡事都要征求民警同意,同时需要民警监督和指导,时间长了独立意识越来越差。一旦遇到能够帮助他的人就会产生过分依赖的心理,在帮教活动中也时常有服刑人员抱着这种心理。服刑人员想当然认为帮教是万金油,能帮助他们解决所有问题,将生活、家庭、改造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寄希望于社会帮教,而一旦问题不能被解决则会产生极强的受挫心理,引起情绪波动,不利于改造。
完善监狱社会帮教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用一体化的组织来保障社会帮教工作
1、理念更新,提升对社会帮教工作的认知度
作为现代监狱的执法者,必须树立对科学的崇敬态度,不断发掘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因素的互动规律,吸纳最新科学成果,并努力用实践去验证,提升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系统管理实效。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提升服刑人员改造实效、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监狱工作整体影响力都有积极作用。监狱要持续帮助监狱民警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服刑人员真正接受并主动参与社会帮教,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双向互动。
2、健全工作网络,理顺各方职能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教育挽救服刑人员不再仅需要监狱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所有人来共同担当。监狱作为社会帮教工作的主导者,在全局规划、健全体系、务求实效的指引下,要超前、积极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谋划、宣传工作,主动联络社会、动员社会力量、征求各方意见,协调推进好社会帮教工作。监狱要积极跟符合社会帮教条件、具备帮教水平和能力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建立长期友好合作机制,形成帮教合力。
3、加强服刑人员教育,帮助正确对待
社会帮教是帮助服刑人员转变为适应社会并能正常生活的社会成员的外因,服刑人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改变才是内因。加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认识和心态,是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基础。要引导服刑人员在面对社会帮教活动时保持健康的心态,监狱定期开展相关知识讲座,介绍社会帮教的基本情况,加强认识;制作并组织收看相关专题教育片,还原社会帮教的原委、过程、结果,提升服刑人员直观感受。帮助服刑人员以开放、平和、平等的心态面对帮教。
(二)用规范化的制度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
1、健全社会帮教长效机制
结合帮教对象特点和工作实践,制定并逐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将社会帮教工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建立社会帮教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社会帮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