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育融合”的历史审视、时代价值与行动逻辑
◎2022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22P030)
◎2022年陕西乡村基础教育研究课题“陕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SXJY202201)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青年课题“‘双减’政策下‘五育融合’的实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2QN12)
“五育融合”育人方式是新发展阶段我国育人方式的转型,顺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五育融合”经由“三育并举”“四育并行”和“五育并举”演进而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利于个体层面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能够促进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推行“五育融合”育人方式,应制定全面融合发展的方案、构建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提升教师融合教学的能力、建立融合共建的教育生态。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高屋建瓴、催人奋进,为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擘画了新的蓝图。习近平总书记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始终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来回答和破解这一问题,强调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新时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坚持“五育融合”的育人方式。“五育融合”以“五育并举”为根基,是在“五育并举”的基础上丰富完善,转型建立起来的。“五育并举”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改变过去以智育、德育为单一评判标准的局面,倡导各育之间平衡、充分、全面。“五育融合”聚焦于人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发展,通过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相互渗透与连接,培养全面发展的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育融合”的历史审视
“五育融合”的演进历史,可追溯至百年前,严复、梁启超等人基于对国家命运、民族危机的深刻认识,在广泛吸收西方教育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鼓民力(体育)、开民智(智育)、新民德(德育)的主张,这一主张也成为我国“三育并举”的发端。1906年,《教育杂志》发表王国维的《论教育之宗旨》一文,文中提出,“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三育并行而得渐达真善美之理想,又加以身体之训练,斯得为完全之人物,而教育之事毕矣。”[1]王国维从个体发展角度出发,认为教育应该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并行。自此,“四育并行”的教育目的走上历史舞台。1912年,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提出了“五育并举”的主张,他指出,“五者,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三者,为隶属于政治之教育。世界观、美育主义二者,为超轶政治之教育。”[2]蔡元培通过中西文化的比较,深刻剖析了国家命运和社会危机,以培育自由且和谐的社会公民为目标,为我国教育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述不断。1957年,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3]1998年,江泽民同志提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需要培育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4]此后,党的十六大报告至十九大报告中,都一直沿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论述。直至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提升到与德智体美四育同等重要的地位。2019年6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坚持“五育并举”的育人方式被明确提出。2022年3月,
◎2022年陕西乡村基础教育研究课题“陕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研究”(项目编号:SXJY202201)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青年课题“‘双减’政策下‘五育融合’的实现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2QN12)
“五育融合”育人方式是新发展阶段我国育人方式的转型,顺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五育融合”经由“三育并举”“四育并行”和“五育并举”演进而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利于个体层面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能够促进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推行“五育融合”育人方式,应制定全面融合发展的方案、构建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提升教师融合教学的能力、建立融合共建的教育生态。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高屋建瓴、催人奋进,为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擘画了新的蓝图。习近平总书记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始终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来回答和破解这一问题,强调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新时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坚持“五育融合”的育人方式。“五育融合”以“五育并举”为根基,是在“五育并举”的基础上丰富完善,转型建立起来的。“五育并举”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改变过去以智育、德育为单一评判标准的局面,倡导各育之间平衡、充分、全面。“五育融合”聚焦于人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发展,通过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相互渗透与连接,培养全面发展的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育融合”的历史审视
“五育融合”的演进历史,可追溯至百年前,严复、梁启超等人基于对国家命运、民族危机的深刻认识,在广泛吸收西方教育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鼓民力(体育)、开民智(智育)、新民德(德育)的主张,这一主张也成为我国“三育并举”的发端。1906年,《教育杂志》发表王国维的《论教育之宗旨》一文,文中提出,“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三育并行而得渐达真善美之理想,又加以身体之训练,斯得为完全之人物,而教育之事毕矣。”[1]王国维从个体发展角度出发,认为教育应该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并行。自此,“四育并行”的教育目的走上历史舞台。1912年,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提出了“五育并举”的主张,他指出,“五者,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三者,为隶属于政治之教育。世界观、美育主义二者,为超轶政治之教育。”[2]蔡元培通过中西文化的比较,深刻剖析了国家命运和社会危机,以培育自由且和谐的社会公民为目标,为我国教育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述不断。1957年,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3]1998年,江泽民同志提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需要培育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4]此后,党的十六大报告至十九大报告中,都一直沿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论述。直至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提升到与德智体美四育同等重要的地位。2019年6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坚持“五育并举”的育人方式被明确提出。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