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视域下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建设与发展的路径思考
增加到了17人。2019届毕业生毕业只有两年,该届毕业生就业岗位属于纪检监察岗的人数没有变化,还是6人,属于教育岗位的则从2人增加到了6人。2020届毕业生毕业仅一年,这届毕业生就业岗位属于纪检监察岗的人数仍为0人,属于教育岗位的也还是5人。2021届毕业生刚刚毕业,还谈不上就业岗位的变动,但三方协议中就业于纪检监察岗位的为0人,就业于教育岗位的为7人。
也就是说,W学院思政专业开设纪检监察方向后,在已经培养的五届总共200多名毕业生中,毕业之初就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总计14人,而在教育岗位就业的毕业生总计23人。而经过毕业之后的岗位变动,截至2021年暑假,仍在纪检监察岗位的毕业生总人数增加为16人,与毕业之初的数据相比变化不大,而从事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升至53人,明显有了大幅提升。
分析这些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性质可以发现,至2021年暑假从事纪检监察岗位的全部16人中,在公职类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岗位的人数是12人,而在企业从事纪检监察相关岗位的是4人。如果从就业地域来看,截止到2021年暑期还在从事纪检监察相关岗位的16人中,有6人在毕业之初,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开通绿色通道特别引进纪检监察类人才而去了新疆监察系统就业,到2021年暑假时,这6人还都在新疆各地市州纪委监委工作,其余10人则一直都在陕西省内就业。
分析这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还可以看出,无论是传统思政专业的教育岗位就业人数,还是新设的纪检监察方向岗位就业人数,在总毕业人数中所占比例都不高,两者合计也只占到全部毕业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他三分之二的毕业生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下,选择了到其他渠道就业,其中大部分是到民营企业就业,从事的岗位既与教育无关,更与纪检监察无关。
纪检监察人才就业岗位的渠道解析
仅从就业岗位人数作比对可以明显看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师范类专业,学生虽然在校开设了纪检监察方向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知识,但出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毕业之初选择就业岗位,还是毕业之后更换工作调整就业岗位,更多毕业生还是选择了与本专业性质更相符的教育岗位,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人数不足教育岗位人数的三分之一。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更多时候就业岗位的选择还受到毕业生个人意愿、岗位招录范围、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才培养单位的支持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从毕业生个人的就业意愿来看,选择教育岗位或纪检监察岗位意味着选择了一份相对稳定有保障的工作,市场风险较小,而且发展前景可预测。虽然愿意选择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不止三分之一,特别是作为公务员身份的纪检监察岗位,对毕业生的吸引力着实不小,但基于遵循“逢进必考”的公务员和教师招录原则,真正能通过招录考试进入公务员或教师序列的人数其实是很有限的,所以只有三分之一学生进入教育和纪检监察岗位。这其中又因为招教考试难度比公务员考试难度小,加上社会上有一些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也在招聘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就业,所以在教育岗位就业的人数又比纪检监察岗位就业人数更多。毕竟对初入社会的毕业生而言,对自己各方面能力自信满满、愿意在市场大潮中一试身手的毕业生并不占多数,特别是对于二本院校而言,大多数毕业生来自农村地区,他们更愿意选择稳定有保障的岗位,而不是去风险较大、对自身各方面挑战都较强的民营企业就业。因此,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愿意选择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其实要远多于实际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人数。
其次,从纪检监察岗位招录情况来看,作为公务员岗位,从本科毕业生中招录有纪检监察专业知识背景的毕业生,情况并不乐观。近些年,国内越来越多的高校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设置纪检监察专业方向,比如苏州大学、南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而本科阶段开设纪检监察方向的,仅有两所高校依托其他专业开设了纪检监察方向。但是公务员招考部门在设置纪检监察岗位报考专业范围时,并不清楚各高校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的具体情况,难免存在想当然的设置报考的专业门槛。这就需要开设了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高校至少做到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合作,如此则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阶段既能提供师资力量支持,担任专业实操类课程教师也能在平时提供短期实训或毕业实习岗位,并在需要招录新人时向这些经过专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倾斜。只有人才培养单位和人才需求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其招录需求,促使实务部门在招录简章中把纪检监察所依托的专业列入招录专业范围,才可能让这些经过专业知识学习的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也才会让专业人才有更多进入纪检监察实务岗位的机会。否则,依托于其他专业的纪检监察方向毕业生,只能更多地选择本专业就业岗位。
最后,纪检监察方向学生能否顺利进入纪检监察岗位,还取决于纪检监察岗位所在地区及该岗位与开设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高校的合作力度。虽然目前国内已有数所高校设置了纪检监察方向,但大多数设在硕士
也就是说,W学院思政专业开设纪检监察方向后,在已经培养的五届总共200多名毕业生中,毕业之初就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总计14人,而在教育岗位就业的毕业生总计23人。而经过毕业之后的岗位变动,截至2021年暑假,仍在纪检监察岗位的毕业生总人数增加为16人,与毕业之初的数据相比变化不大,而从事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升至53人,明显有了大幅提升。
分析这些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性质可以发现,至2021年暑假从事纪检监察岗位的全部16人中,在公职类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岗位的人数是12人,而在企业从事纪检监察相关岗位的是4人。如果从就业地域来看,截止到2021年暑期还在从事纪检监察相关岗位的16人中,有6人在毕业之初,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开通绿色通道特别引进纪检监察类人才而去了新疆监察系统就业,到2021年暑假时,这6人还都在新疆各地市州纪委监委工作,其余10人则一直都在陕西省内就业。
分析这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还可以看出,无论是传统思政专业的教育岗位就业人数,还是新设的纪检监察方向岗位就业人数,在总毕业人数中所占比例都不高,两者合计也只占到全部毕业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他三分之二的毕业生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下,选择了到其他渠道就业,其中大部分是到民营企业就业,从事的岗位既与教育无关,更与纪检监察无关。
纪检监察人才就业岗位的渠道解析
仅从就业岗位人数作比对可以明显看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师范类专业,学生虽然在校开设了纪检监察方向课程,比较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知识,但出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毕业之初选择就业岗位,还是毕业之后更换工作调整就业岗位,更多毕业生还是选择了与本专业性质更相符的教育岗位,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人数不足教育岗位人数的三分之一。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更多时候就业岗位的选择还受到毕业生个人意愿、岗位招录范围、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才培养单位的支持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从毕业生个人的就业意愿来看,选择教育岗位或纪检监察岗位意味着选择了一份相对稳定有保障的工作,市场风险较小,而且发展前景可预测。虽然愿意选择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不止三分之一,特别是作为公务员身份的纪检监察岗位,对毕业生的吸引力着实不小,但基于遵循“逢进必考”的公务员和教师招录原则,真正能通过招录考试进入公务员或教师序列的人数其实是很有限的,所以只有三分之一学生进入教育和纪检监察岗位。这其中又因为招教考试难度比公务员考试难度小,加上社会上有一些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也在招聘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就业,所以在教育岗位就业的人数又比纪检监察岗位就业人数更多。毕竟对初入社会的毕业生而言,对自己各方面能力自信满满、愿意在市场大潮中一试身手的毕业生并不占多数,特别是对于二本院校而言,大多数毕业生来自农村地区,他们更愿意选择稳定有保障的岗位,而不是去风险较大、对自身各方面挑战都较强的民营企业就业。因此,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愿意选择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其实要远多于实际在纪检监察岗位就业的人数。
其次,从纪检监察岗位招录情况来看,作为公务员岗位,从本科毕业生中招录有纪检监察专业知识背景的毕业生,情况并不乐观。近些年,国内越来越多的高校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设置纪检监察专业方向,比如苏州大学、南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而本科阶段开设纪检监察方向的,仅有两所高校依托其他专业开设了纪检监察方向。但是公务员招考部门在设置纪检监察岗位报考专业范围时,并不清楚各高校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的具体情况,难免存在想当然的设置报考的专业门槛。这就需要开设了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高校至少做到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合作,如此则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阶段既能提供师资力量支持,担任专业实操类课程教师也能在平时提供短期实训或毕业实习岗位,并在需要招录新人时向这些经过专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倾斜。只有人才培养单位和人才需求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其招录需求,促使实务部门在招录简章中把纪检监察所依托的专业列入招录专业范围,才可能让这些经过专业知识学习的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也才会让专业人才有更多进入纪检监察实务岗位的机会。否则,依托于其他专业的纪检监察方向毕业生,只能更多地选择本专业就业岗位。
最后,纪检监察方向学生能否顺利进入纪检监察岗位,还取决于纪检监察岗位所在地区及该岗位与开设纪检监察专业(方向)的高校的合作力度。虽然目前国内已有数所高校设置了纪检监察方向,但大多数设在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