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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焕先向党中央报告鄂豫陕苏区情况的地点考证
张天社

  在红二十五军长征途中,吴焕先于1935年7月17日晚给党中央写过一份关于鄂豫陕苏区情况的重要报告,落款为“户县南乡”,但当地并无这个地名;还有人说写于“周至县店子头”,但史料证明当天红二十五军不在此地。经查阅军事档案,佐之以实地调查,得知吴焕先写报告的真正地点,是当时红二十五军军部所在地户县上涧子村,此地属于习惯被称作“户县南乡”的范围。

  在红二十五军长征经过关中地区时,鄂豫陕省委代书记、红二十五军政委吴焕先于1935年7月17日晚上给党中央写过一份重要报告,通过原鄂豫皖省委交通员石健民转交中央。由于报告原件没有标题,其档案标题为《鄂豫陕省委代书记吴焕先关于建立鄂豫陕苏区工作情况和问题给中央的报告》,[1][2]后来收入红二十五军战史资料时,编者又将标题改为《鄂豫陕省委代理书记吴焕先关于红二十五军的行动、个别策略及省委工作情况向中央的报告》。[3]这个报告是在什么地方写成的?或者说它的形成地点在哪里?长期以来未搞清楚。报告的一个版本落款为“户县南乡”,[1][2]《吴焕先传记》说在“周至县店子头”。[4]本文根据有关档案资料和实地调研,就这一问题做一考证。
  户县南乡
  吴焕先的这份报告至少存在两个版本,《红军第二十五军战史资料选编》对此作了明确说明。一个版本似为草拟稿,字迹潦草模糊,落款为“鄂豫陕省委,7月17日夜于户县南乡,焕先代”;[1][2]另一个好像誊抄件,字迹较清晰,落款为“鄂豫陕省委,吴焕先签,七月十七日夜,下三点半”。[3]两个版本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第二个版本多了一些补充说明的文字。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保证文件的安全,文件拟定者、传送者往往会誊抄若干份,以便保存、传递和使用,所以同一文件出现多个版本并不奇怪。比如随后的7月30日,吴焕先在给豫陕边区特委的指示信中,就说:“除此信外,还有今日所发的相同的指示信,这个信比那个简单些,意思差不多,因想一个不妥,故写两个以求总有一个送到的。”[2]事实上,吴焕先7月17日给中央的报告当时就有人加以使用。当年,有人将它改编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通讯》;次年,还有人据此写成《中国红军第二十五军的远征》发表在《共产国际》第7卷第3期上,说明这个报告一开始就不只一份在流传。
  吴焕先报告两个版本的时间均为“7月17日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