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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
陈诗曼 赵大鹏
  长春市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机动车停车位的管理问题日益明显。本文通过研究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职能,分析公共停车位管理的现状,指出长春市公共停车位供求关系问题,为改进公共停车位管理工作、完善城市公共资源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对策建议,以促进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长春市的汽车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万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持续增长,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的管理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无处停车、无人管理、收费混乱等问题日益凸显。
  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的建设管理现状
  面对长春市静态停车压力大的问题,为了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率,自2005年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署了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等工作。长春市公共车位的建设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类:
  1、政府主导经营的管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对于路外公共停车场,政府通常用财政收入投资建设和管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对于路内停车位,如果政府将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权委托给特定企业,就可以以特许经营的形式获得停车权并进行管理,企业的所有收入归政府所有,政府将一定比例的收入以资产运营费的形式支付给受委托企业。
  2、政府与市场结合的管理模式
  为了释放长春发展的新活力,市场主体不仅在数量上扩张,更要在质量上提升。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下,政府凭借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建设路外公共停车场并与多家企业合作,对公共停车位进行管理,政府和企业按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利润比例分配。
  3、市场化主导的经营管理
  该模式主要针对路外公共停车位,长春市政府通过一定的程序转移公用土地使用权,最终通过竞争机制,从竞争中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成为投资主体。根据政府计划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政府将收取停车费的权利转交给企业,由其进行经营与管理。
  (二)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的管理体系
  公共停车位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理顺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政策、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城市交通管理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
  1、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的政策制度
  针对公共停车位的管理,长春市市建委为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停车位规划,明确了公共停车位规划原则。对于城市“僵尸车”现象,长春市政府同公安交通管制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现状进行决策和动态调整,并颁布《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标志着长春市机动车停车空间管理,特别是长春市公共停车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2、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的组织机构
  长春市政府积极成立停车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长春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的停车位数量以及停车收费标准。市建委负责提供全市已审批合法停车位数量以及相关信息,市公安局则取缔谋取非法利益、形成不正当利益的团体,在停车收费经营中利用非法手段垄断的情况。市直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完成整改工作,分析成因、提出对策、确保整治效果。
  (三)长春市公共停车位管理中的供求现状
  从其他城市的停车位管理经验来看,路内公共车位的供需矛盾是可以调节的。驾车出行需要停车时,民众往往认为车辆停放在路内公共停车位最为方便,出现了机动车数量远超路内公共停车位数量的情况。因此需要加快补齐长春市公共停车位供给短板,争取建设路内停车与路外停车相辅相成的城市停车系统。
  在理顺公共停车位管理的供求关系过程中,随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