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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意见》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措施: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七是加强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