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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成就非凡
向,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
  2020年,西藏提出:配合川藏铁路开工建设,配合开展中尼跨境铁路可研论证;开工“3+1”机场和通用机场项目,建成贡嘎机场新航站楼;完成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等。
  2021年,西藏提出:开展“唐蕃古道”“茶马古道”申遗工作;西藏吉隆县大唐天竺使之铭陈列馆;建设拉萨数字经济集聚区;确保拉林铁路建成投运;推出“天湖之旅”“边境之行”“古道之游”精品线路;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节点等。
  2022年,西藏提出:打造拉萨绿色数据中心集群和核心节点;建设2个以上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实施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开工建设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升级改造日喀则和平机场;办出一届务实开放、合作共赢的“藏博会”等。
  2023年,西藏提出:提升边境一线和南亚游等精品线路;推进吉隆口岸扩大开放,提升樟木、普兰口岸通关能力,拓展拉萨航空口岸功能,完成里孜口岸验收,推动陈塘(日屋)口岸开放,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实施39个边境地区农村公路项目等。
  (二)精心制定相关专门实施规划
  为了将国家赋予西藏的重要战略任务落到实处,西藏在中央有关部委和研究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自身的实际,成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具体实施“一带一路”的建设任务提供了行动纲领。
  2017年,西藏成立“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西藏“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此后,西藏先后编制了《西藏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建设规划》(2017年)、《西藏自治区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西藏自治区对内对外开发开放规划》(2018年)、《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年)、《西藏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2年)等文件,对西藏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谋篇布局。
  除了自治区层面的规划外,西藏各地市也在不断挖掘自身潜力与优势,希望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拉萨市和山南市积极推动经济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国家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发挥山南与不丹接壤的优势,打造拉萨至浪卡子、拉萨至洛扎边贸通道。林芝市找准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的区位优势,加强对缅甸等东南亚各国开放合作,推动将吉太边贸点提升为边境口岸。日喀则市依托边境线长、口岸较多的区位优势,于2018年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中国面向南亚物流园和加工区建设。阿里地区依托独有的旅游资源和沿边优势,于2019年编制了《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年)》,围绕神山圣湖景区打造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于2022年编制《西藏阿里地区“十四五”边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边贸物流成本。那曲市积极推进物流仓储吉隆口岸中心和尼泊尔托卡市建设那曲市商贸流通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项目。昌都市优先面向南亚国家(地区)开放,探索将昌都新区纳入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重要合作平台,争取在昌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西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丰硕
  十年间,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亲切关怀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援下,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顽强奋斗,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围绕“南亚大通道”及“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及“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等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项重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政策沟通
  十年间,西藏积极完善与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西藏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对话平台。
  目前,西藏和周边国家已经建立或参与建立“中国(西藏)与尼泊尔旅游协调委员会工作机制”(2000年)、“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协调委员会工作机制”(2009年)、“中尼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政党共商机制”(2020年)、“中尼边境贸易与合作事务协调机制”(2023年)。尤其是近十年来,上述合作机制在促进跨境旅游、恢复樟木口岸、建设双边口岸与贸易通道、维护边境安全、推进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重大对外事项上发挥着务实、有效的沟通作用。除此之外,西藏还在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各层级往来与协商。西藏和尼泊尔的高层官员每年都会带领代表团互访或是进行视频通话,面对面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磋商。这些活动充分体现了西藏对面向南亚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