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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视域下青少年法治科普路径的探索
郜振霞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新媒体环境下地方进行青少年法治科普的路径探索”(项目编号:NDHZ2022033)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孔繁森精神研究专项课题“跨媒介视阈下孔繁森精神的传承现状及实践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ZXKY-06)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培养法治公民、成就法治社会的重要工作。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法治科普在把握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应对挑战。因此,法治科普的路径需要适时拓展和调整,需要在充分整合地方资源的基础上,对形式和内容进行创新、线上法治文化熏陶、打造新形态法治教育基地、培育新媒体视域下的高素质团体等,借助新媒体的优势,深入推进地方青少年的法治科普工作。

  列夫·马诺维奇认为,媒体被数据化后就成为了新媒体。[1]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主要是利用移动无线网络等高新技术传播信息的媒介,包括数字化的网络媒体、移动终端媒体、户外媒体等。新媒体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被称为“数字原住民”的青少年,各方面的素养深受新媒体环境的影响。新媒体是他们获取信息、了解社会、表达自我的主要载体,是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承载着宣传法治道德的重任。新时代青少年普法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应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2]在此背景下,地方应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优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措施路径,有效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平稳推进地方法治建设,推动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
  新媒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优势与挑战
  1、优势
  首先,突破传统普法模式的限制因素。传统的沿街宣传、发放资料、法治讲座等普法模式,易受人员、经费、场地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新媒体则具有自由、开放、平等的特点,理论上可即时、无限地拓展内容,在线学习、研讨、交流不受时间地域等因素限制。
  其次,普法教育内容更加丰富。传统的普法教育存在形式单一、刻板说教、传播力和影响力不高等问题,对年轻一代缺乏吸引力。新媒体表现内容丰富,可融视频、动漫、MV、游戏等多元化内容为一体,带来的是全感官的沉浸式体验,可以用受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再次,提供更加精准的普法服务。传统普法教育多为单向灌输,难以紧贴不同普法对象的差异化需求。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则是双向的,受众既可以接受信息,也可以发布信息,还可以自由选择、检索关注的内容,满足了细分需求,使得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个性化的普法教育成为现实。
  2、挑战
  据统计,近50%青少年通过B站、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了解社会重大事件,但是他们对信息来源渠道缺乏鉴别意识,只有不到一半的青少年会主动区分信息来源是官方还是自媒体。[3]有些自媒体信息夹杂情绪宣泄、网络谣言;有些网络推手为了赚取流量,歪曲事实,推波助澜;有些网络黑灰产业成为链条,蔓延扩张。这些都对青少年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促进青少年具备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防范未知风险,是普法教育与新媒体结合时需要接受的挑战。
  新媒体信息内容具有“碎片化”的特征,短视频、微视频已成为近乎全民性传播的话语表达方式。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