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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西藏文旅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五)数字化建设推动文化建设概况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自治区电子政务网、自治区统一基础云平台、自治区大数据控制中心基本建成,积极融入“东数西算”布局,西藏首个云计算中心建成,并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累计建成5G基站8099座、光缆线路近31.26万公里。5G网络实现县区及重点乡镇覆盖,移动信号覆盖3A级以上景区,光纤宽带、4G信号、广播电视信号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现代通信“云网融合”,实现与世界联通,加速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发展。同时,数字化积极服务于公共文化建设,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村(居)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市(地)有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县(区)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有综合文化活动站,村(居)有文化活动室。数字化助力艺术人才发展与艺术作品传播,西藏现有10个专业文艺院团、76个县区艺术团、153个民间藏戏队、395个乡镇文艺演出队和5492个建制村文艺演出队,专兼职文艺演出人员超过10万人,产出大量艺术作品,通过落实文化专网建设,为进行文化输出,讲好西藏文化故事强根铸魂。西藏农村电影放映全面实现数字化,全区478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每年放映6.3万余场电影。建成6263个县乡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活动,提升基层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建成100个村级群众性文化示范阵地。数字化日益丰富西藏文明的博大灿烂,全方位赋能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2022-2023年数字化赋能西藏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新态势
  近年来,西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挖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文旅宣传,促进西藏全域旅游大力发展。积极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全区文旅融合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一)数字化驱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旅游产业链现代化发展
  西藏各地区在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驱动乡村产业链现代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有创意和特色的实践案例。例如,2023年年初,西藏聚焦乡村振兴,全域实施“一县一品、一县一韵”特色乡村游、红色旅游。“非遗+”精品近郊游,有效带动周边群众增收。数字化推动西藏市区附近的传统村落和文化资源共享,通过数字规划设计、传统建筑数字化修缮、数字化文创产品开发等手段,将其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项目。例如,“墨脱茶文化园”利用格林村结合边境实际以促进当地群众增收为目标,军警民三方合力形成了以茶产业为主旅游农副产品开发为辅的产业新格局。通过网络数字化营销与旅游网络推广,文化创意设计和开发,将西藏林芝优美自然环境和传统村落建筑风貌,墨脱茶文化与旅游业相结合,打造了一个以墨脱茶文化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充分利用传统农村文化和地域文化资源,通过文化创意产业手段进行整合和创新,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景区。再如,芒康盐井乡是历史上著名的茶马古道上的重要节点,也是茶马古道入藏的第一个较大的驿站。芒康所生产的盐曾在以物易物的时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今,村落已与盐田完美结合,纳西族和藏族等民族在这里共生共荣,上盐井村保留着西藏地区唯一天主教堂。通过数字化改造将上盐村的历史、民族、宗教、文化、生产生活,融合交织,形成了独一无二的自然与文化数字化奇观,推动当地乡村产业链的现代化发展。
  (二)数字复原可再生文化资源,推动西藏文化接续复兴
  西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大多受到语言、宗教等因素影响,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于受区域性限制比较分散、隐蔽,不易获取和传播。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文化遗产挖掘与管理,尽可能地将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内容进行复刻、记录、存储,并将其转化为数字化生产要素,对推动文化传播与文化产业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也大力推动旅游业发展。
  西藏现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个。8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9个村寨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现已调查登记各类文物点446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37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处。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含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编制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帕拉庄园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完成布达拉宫、罗布林卡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文物保护专项监测。完成萨迦寺、桑耶寺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对平措林寺、托林寺、科迦寺等文物建筑和壁画持续开展保护修复,开展同卡寺、查杰玛大殿、色拉寺等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13年起,10万余件各类珍贵文物在数字化建档中得到更加科学的保护。在阿里噶尔县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