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报告
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年(1213家)增长5.94%。交通方面,根据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公路总里程达21.6万公里,12个盟市所在地全部通高速公路,103个旗县(市、区)全部通一级及以上公路,与周边八省区的高等级公路全面打通,12个公路口岸全部通二级以上公路,“六轴七廊八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内蒙古境内段正在加快建设,内蒙古“四横十二纵”综合运输大通道初步形成。铁路运营里程达1.48万公里,居全国第一。民用机场48个,居全国第3位,其中运输机场20个。旅游交通服务再上新台阶,有效带动了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
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践
(一)政策引领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2017年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标志着内蒙古文化旅游融合新征程全面开启。随后,内蒙古先后颁布实施《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等。2022年,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2022年行动方案》,开展“七大行动”,在旅游供给、资源开发、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实施助企纾困行动,投入6.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组建内蒙古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力打造自治区文化旅游旗舰企业。2023年,为进一步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出台15条支持文旅产业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等多个政策文件,让更多文旅企业获得政策红利,为加快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政策保障。2023年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明确了文旅发展的重点项目,为新时代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文物保护利用助推文旅深度融合
文化遗产保护是利用的前提,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基础。内蒙古始终坚持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2年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全区革命文物保护水平上新台阶。制定《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馆藏文物数字化和预防性保护。聚焦长城、黄河这两个中华民族形象,印发长城保护规划、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为全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工作遵循。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功获批挂牌,这是内蒙古首家被国家文物局命名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138个,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萨拉乌苏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辽上京遗址、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遗址、彩陶坡遗址等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为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提供了有力实证。举办“黄河从草原上流过”“长城两边是故乡”“玉·见文明”等精品展览,鄂尔多斯博物院“黄河几字弯里孕育的青铜文明展”入选国家文物局2022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组织开展“博物馆里过中秋”“博物馆里过大年”、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等社会教育活动2000多场次,疫情期间推出“云游博物馆”宣传活动,内蒙古博物院、鄂尔多斯博物院志愿服务入选“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内蒙古博物院入选国家教育部、文物局等八部委开展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三)非遗活化利用推动文旅融合迈上新台阶
内蒙古紧盯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与传播,加大综合开发利用力度,组织举办“2022年黄河非遗大展”“中华颂·非遗传承文脉”“全区非遗年货展”及内蒙古人类非遗代表作保护成果展演等主题宣传展示活动,首届黄河非遗大展被文化和旅游部列为部省主办的黄河非遗宣传展示活动。2022年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8项、扩展项目28项,确定保护单位88个。以黄河流域、长城沿线为重点,启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推荐申报国家级传承人38人。增设传统工艺工作站5个、非遗就业工坊9个,设立非遗曲艺书场5个、认定自治区非遗研究基地8个。全面推进非遗特
年(1213家)增长5.94%。交通方面,根据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公路总里程达21.6万公里,12个盟市所在地全部通高速公路,103个旗县(市、区)全部通一级及以上公路,与周边八省区的高等级公路全面打通,12个公路口岸全部通二级以上公路,“六轴七廊八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内蒙古境内段正在加快建设,内蒙古“四横十二纵”综合运输大通道初步形成。铁路运营里程达1.48万公里,居全国第一。民用机场48个,居全国第3位,其中运输机场20个。旅游交通服务再上新台阶,有效带动了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
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践
(一)政策引领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2017年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标志着内蒙古文化旅游融合新征程全面开启。随后,内蒙古先后颁布实施《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等。2022年,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2022年行动方案》,开展“七大行动”,在旅游供给、资源开发、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实施助企纾困行动,投入6.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组建内蒙古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力打造自治区文化旅游旗舰企业。2023年,为进一步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出台15条支持文旅产业恢复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等多个政策文件,让更多文旅企业获得政策红利,为加快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政策保障。2023年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明确了文旅发展的重点项目,为新时代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文物保护利用助推文旅深度融合
文化遗产保护是利用的前提,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基础。内蒙古始终坚持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2年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全区革命文物保护水平上新台阶。制定《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馆藏文物数字化和预防性保护。聚焦长城、黄河这两个中华民族形象,印发长城保护规划、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为全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工作遵循。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功获批挂牌,这是内蒙古首家被国家文物局命名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138个,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萨拉乌苏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辽上京遗址、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遗址、彩陶坡遗址等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为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提供了有力实证。举办“黄河从草原上流过”“长城两边是故乡”“玉·见文明”等精品展览,鄂尔多斯博物院“黄河几字弯里孕育的青铜文明展”入选国家文物局2022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组织开展“博物馆里过中秋”“博物馆里过大年”、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等社会教育活动2000多场次,疫情期间推出“云游博物馆”宣传活动,内蒙古博物院、鄂尔多斯博物院志愿服务入选“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内蒙古博物院入选国家教育部、文物局等八部委开展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三)非遗活化利用推动文旅融合迈上新台阶
内蒙古紧盯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与传播,加大综合开发利用力度,组织举办“2022年黄河非遗大展”“中华颂·非遗传承文脉”“全区非遗年货展”及内蒙古人类非遗代表作保护成果展演等主题宣传展示活动,首届黄河非遗大展被文化和旅游部列为部省主办的黄河非遗宣传展示活动。2022年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8项、扩展项目28项,确定保护单位88个。以黄河流域、长城沿线为重点,启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推荐申报国家级传承人38人。增设传统工艺工作站5个、非遗就业工坊9个,设立非遗曲艺书场5个、认定自治区非遗研究基地8个。全面推进非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