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报告
游厕所档次偏低,游客咨询服务有待健全。又如阿拉善盟虽然与三省十二市接壤,但除了公路之外,铁路、航空进入性差,严重制约了外界客源市场的进入便捷性。
最后,文旅产业发展要求人才供给与之相匹配。文旅融合、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诱发“多领域、多技能”复合型人才诉求。调研发现,文旅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及文旅复合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过小,文化、旅游的专项服务技能型人才数量虽多,但高水平“文旅融合型”服务技能人才却明显不足;涉及广泛的文旅策划、会展、传媒、商品设计、营销管理、投融资及高新技术应用等新型文旅复合人才严重缺位;旅游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中高层管理人才竞争激烈,初级人才从业时间短,行业技能严重不足。这些制约着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融合发展。
(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全产业链培育不足
内蒙古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链培育尚不充分,部分地区产业发展存在开发不充分、竞争力不强、产业要素配套不完善、未能形成完整产业链等问题。如各旗县、各部门、各景区景点之间的联动效果不佳,在共同引流、相互协调、差异发展、联动营销等方面配合度较差。部分地区文旅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休闲、度假、体验、研学、康养等新兴文旅产品发展不足,冬季旅游、夜间旅游等新业态自主培育不足。
产业上无法形成“特色聚集-人流聚集-消费聚集-产业升级-特色创新-再聚集”循环式上升发展结构,高质量文旅融合业态产品不足,无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区文化旅游人气旺、消费低的现象持续存在,文旅消费结构仍不合理,文旅人均消费水平提升缓慢。根据“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旅游统计分析简报”显示,全区国内过夜游客人均花费841.84元/人次,国内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516.79元/人次。在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景区门票等刚性消费占比(49.59%)较大,游客购物占比35.30%,而游客的文化娱乐、休闲疗养的占比(11.32%)较小,对文化旅游人均消费水平有一定的制约。
促进内蒙古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
内蒙古文旅融合发展前景广阔,未来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构建,迫切需要就文化和旅游融合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协调机制、项目投资融资机制等进行研究。
首先,建立健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理念,清除妨碍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管理弊端、消除体制障碍、突破固有利益壁垒。[6]建立完善由文化旅游相关成员单位构成的文化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年举办一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不定期召开文化旅游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其次,畅通文化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议成立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引导文化旅游相关部门之间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综合交流等领域不断优化交流机制和互动机制。应从土地、城镇空间、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自然及文物资源、交通等多个方面进行协调平衡,确保同样是编制和批准的各规划间没有矛盾,形成彼此协调、相互促进、有效执行的工作机制。[7]
最后,建立文旅项目投资融资机制。政府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文化与旅游相关产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及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民间资本在文化旅游投资中的比重。[8]
(二)促进文化和旅游多领域深度融合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全部到位,资源、产业、市场、活动融合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1+1>2”的融合效应初步显现。文旅融合具体通过“理念融合、机制融合、功能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等内容实现。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理念的融合主要是文化内容与产业方向要保证基本一致,从思想深处和根本上为文旅融合打好扎实的基础。机制融合与功能融合可使产业在融合过程中,保持产业与产业的无缝衔接,最终保障文化旅游多领域产业内容的顺利融合。市场融合与服务融合可使产业融合完成后,其营销宣传和服务标准保持一致,融合后的文旅业态可实现产业一体化发展。[9]
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贯彻“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理念,围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和生动展现北疆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推动艺术旅游、文博旅游、非遗旅游、旅游演艺等深度融合创新;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品质景区、度假区;深挖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加快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提质,着力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最后,文旅产业发展要求人才供给与之相匹配。文旅融合、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诱发“多领域、多技能”复合型人才诉求。调研发现,文旅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及文旅复合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过小,文化、旅游的专项服务技能型人才数量虽多,但高水平“文旅融合型”服务技能人才却明显不足;涉及广泛的文旅策划、会展、传媒、商品设计、营销管理、投融资及高新技术应用等新型文旅复合人才严重缺位;旅游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中高层管理人才竞争激烈,初级人才从业时间短,行业技能严重不足。这些制约着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融合发展。
(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全产业链培育不足
内蒙古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链培育尚不充分,部分地区产业发展存在开发不充分、竞争力不强、产业要素配套不完善、未能形成完整产业链等问题。如各旗县、各部门、各景区景点之间的联动效果不佳,在共同引流、相互协调、差异发展、联动营销等方面配合度较差。部分地区文旅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休闲、度假、体验、研学、康养等新兴文旅产品发展不足,冬季旅游、夜间旅游等新业态自主培育不足。
产业上无法形成“特色聚集-人流聚集-消费聚集-产业升级-特色创新-再聚集”循环式上升发展结构,高质量文旅融合业态产品不足,无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区文化旅游人气旺、消费低的现象持续存在,文旅消费结构仍不合理,文旅人均消费水平提升缓慢。根据“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旅游统计分析简报”显示,全区国内过夜游客人均花费841.84元/人次,国内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516.79元/人次。在旅游交通、餐饮、住宿、景区门票等刚性消费占比(49.59%)较大,游客购物占比35.30%,而游客的文化娱乐、休闲疗养的占比(11.32%)较小,对文化旅游人均消费水平有一定的制约。
促进内蒙古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
内蒙古文旅融合发展前景广阔,未来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构建,迫切需要就文化和旅游融合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协调机制、项目投资融资机制等进行研究。
首先,建立健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理念,清除妨碍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管理弊端、消除体制障碍、突破固有利益壁垒。[6]建立完善由文化旅游相关成员单位构成的文化旅游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年举办一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不定期召开文化旅游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其次,畅通文化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议成立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文化旅游发展工作,引导文化旅游相关部门之间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综合交流等领域不断优化交流机制和互动机制。应从土地、城镇空间、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自然及文物资源、交通等多个方面进行协调平衡,确保同样是编制和批准的各规划间没有矛盾,形成彼此协调、相互促进、有效执行的工作机制。[7]
最后,建立文旅项目投资融资机制。政府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文化与旅游相关产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及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民间资本在文化旅游投资中的比重。[8]
(二)促进文化和旅游多领域深度融合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全部到位,资源、产业、市场、活动融合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1+1>2”的融合效应初步显现。文旅融合具体通过“理念融合、机制融合、功能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等内容实现。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理念的融合主要是文化内容与产业方向要保证基本一致,从思想深处和根本上为文旅融合打好扎实的基础。机制融合与功能融合可使产业在融合过程中,保持产业与产业的无缝衔接,最终保障文化旅游多领域产业内容的顺利融合。市场融合与服务融合可使产业融合完成后,其营销宣传和服务标准保持一致,融合后的文旅业态可实现产业一体化发展。[9]
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贯彻“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理念,围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和生动展现北疆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推动艺术旅游、文博旅游、非遗旅游、旅游演艺等深度融合创新;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品质景区、度假区;深挖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加快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提质,着力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