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的系统挖掘与保护利用研究
当今世界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不计其数的文化遗产形式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并受到文化标准化、武力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区缩减、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影响。”[1]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冲击和消解的问题越来越突出。[2]文化全球化虽然会带来很多新鲜的文化思想,但同时也会导致本土文化内涵与个性的模糊与丧失,尤其是面对强势的外来文化,势必会给弱势本土文化带来价值观念的混乱,从而引起民族文化基因的改变。这是全世界范围内非遗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除了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也要面对原生文化的消解。以西安鼓乐为例,作为我国迄今发现并保存最完整的大型民族古典音乐,一直依附于庙会与宗教的民俗活动而形成和发展,庙俗促成了西安鼓乐的传承与发展。民国年间,西安地区有鼓乐社70余家,但随着现代强势文化的侵蚀,一座座寺庙道观被拆除,各种民间庙会、朝山进香和斗乐比赛等民俗活动逐渐消减,西安鼓乐也失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而正走向消亡,目前西安地区鼓乐社仅存10余家。没有了庙俗文化活动,非遗项目自然而然也就没落了。而西安传统工艺美术类的非遗项目之所以数量多原有在于其对文化空间载体的依赖较小,可以独立生存且灵活性强,但其蕴含的传统文化基因也相对薄弱。
(四)行政过度干预带来的“官俗化”问题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科学的保护理念,对非遗的价值、运行原理和特性等认识不足,时有出现政府不断介入或者改造文化遗产的现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件及公约》时,早已意识到了因政府过度参与而有可能导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官俗化”问题,并对各级政府行为设了严格限定。要求政府主导下的非遗保护工作主要是做好项目遴选、政策制定、机构建设,以及非遗的研究、管理、宣传、弘扬等专业能力的培养等,而不是取代传承人,亲自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3]
民间文化自有其传承规律,如果过多的人为干预,特别是来自政府、学术界、商界等外来力量的过度干预,会使鲜活热闹的民俗变成僵硬固化的官俗。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兴起,地方政府经常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对文化遗产进行景区、舞台等商业开发,尽管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也可能会使非遗文化得以恢复,但这种脱离了非遗原生土壤丧失文化基因的发展,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本质性伤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符号化”,这样就背离了我们非遗保护的初衷,使非遗传承走向误区。比如依托秦腔元素打造的易俗社文化街区,其发展如果忽略了戏曲类非遗的传承规律和价值所在,那么它只能是空洞的秦腔符号,而不会真正地融入生活,改变人们的精神世界。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保护传承的当代实践路径
(一)从政策和学理层面为非遗文化基因的保护传承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作为地方政府,西安的非遗保护工作应积极遵循和贯彻落实国家的非遗政策法规,并按照国家政策及实践导向规范和指导地方非遗保护工作,改变西安非遗传承与发展的“无序”状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最深层的文化认同,在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凸显非遗的“文化精髓”和“精神力量”,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在地方社会发展中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不断推进非遗扎根民间传承和发展,从源头保护好传统节日、传统仪式、民间文学以及表演艺术等最适宜文化基因传承的生存土壤。
学术界则需要从学理层面为非遗文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近年来学术界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七分法”,即在非遗学框架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以及传统农业生产知识等七个大类。非遗“七分法”的提出,在理论层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提供新的学理支持而且也更科学合理;在实践层面,更容易厘清非遗的层级关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的整体传承。
(二)加强日常生活的文化传承,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
当下传统复兴现象背后是对传统文化精神的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实践的重要形式,西安乡村社会依然还有红白事、满月、过寿等礼仪,锣鼓、秧歌等社火表演,以及周至庙会、终南山故事传说、秦腔戏曲等传统礼俗活动,但如何凸显传统文化的精神文化内涵,重塑非遗认同、文化认同,是当下非遗保护传承急需解决的问题。答案或许就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日常生活礼俗实践展现的多样性得到传承和维系,人文精神和道德内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地方文化精神内涵亦随之得到维护。因此,需要加强日常生活的文化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除了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也要面对原生文化的消解。以西安鼓乐为例,作为我国迄今发现并保存最完整的大型民族古典音乐,一直依附于庙会与宗教的民俗活动而形成和发展,庙俗促成了西安鼓乐的传承与发展。民国年间,西安地区有鼓乐社70余家,但随着现代强势文化的侵蚀,一座座寺庙道观被拆除,各种民间庙会、朝山进香和斗乐比赛等民俗活动逐渐消减,西安鼓乐也失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而正走向消亡,目前西安地区鼓乐社仅存10余家。没有了庙俗文化活动,非遗项目自然而然也就没落了。而西安传统工艺美术类的非遗项目之所以数量多原有在于其对文化空间载体的依赖较小,可以独立生存且灵活性强,但其蕴含的传统文化基因也相对薄弱。
(四)行政过度干预带来的“官俗化”问题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科学的保护理念,对非遗的价值、运行原理和特性等认识不足,时有出现政府不断介入或者改造文化遗产的现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件及公约》时,早已意识到了因政府过度参与而有可能导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官俗化”问题,并对各级政府行为设了严格限定。要求政府主导下的非遗保护工作主要是做好项目遴选、政策制定、机构建设,以及非遗的研究、管理、宣传、弘扬等专业能力的培养等,而不是取代传承人,亲自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3]
民间文化自有其传承规律,如果过多的人为干预,特别是来自政府、学术界、商界等外来力量的过度干预,会使鲜活热闹的民俗变成僵硬固化的官俗。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兴起,地方政府经常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对文化遗产进行景区、舞台等商业开发,尽管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也可能会使非遗文化得以恢复,但这种脱离了非遗原生土壤丧失文化基因的发展,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本质性伤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符号化”,这样就背离了我们非遗保护的初衷,使非遗传承走向误区。比如依托秦腔元素打造的易俗社文化街区,其发展如果忽略了戏曲类非遗的传承规律和价值所在,那么它只能是空洞的秦腔符号,而不会真正地融入生活,改变人们的精神世界。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保护传承的当代实践路径
(一)从政策和学理层面为非遗文化基因的保护传承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作为地方政府,西安的非遗保护工作应积极遵循和贯彻落实国家的非遗政策法规,并按照国家政策及实践导向规范和指导地方非遗保护工作,改变西安非遗传承与发展的“无序”状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最深层的文化认同,在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凸显非遗的“文化精髓”和“精神力量”,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在地方社会发展中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不断推进非遗扎根民间传承和发展,从源头保护好传统节日、传统仪式、民间文学以及表演艺术等最适宜文化基因传承的生存土壤。
学术界则需要从学理层面为非遗文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近年来学术界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七分法”,即在非遗学框架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工艺技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以及传统农业生产知识等七个大类。非遗“七分法”的提出,在理论层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提供新的学理支持而且也更科学合理;在实践层面,更容易厘清非遗的层级关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的整体传承。
(二)加强日常生活的文化传承,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
当下传统复兴现象背后是对传统文化精神的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实践的重要形式,西安乡村社会依然还有红白事、满月、过寿等礼仪,锣鼓、秧歌等社火表演,以及周至庙会、终南山故事传说、秦腔戏曲等传统礼俗活动,但如何凸显传统文化的精神文化内涵,重塑非遗认同、文化认同,是当下非遗保护传承急需解决的问题。答案或许就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日常生活礼俗实践展现的多样性得到传承和维系,人文精神和道德内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地方文化精神内涵亦随之得到维护。因此,需要加强日常生活的文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