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健全“大监督”格局筑牢“三不腐”防线实践
3、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战略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廉洁风险等也不断加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风险都会转变为损失,损害企业良好市场形象。因此,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做好企业内部自身的监督就尤其重要。而国有企业庞大的企业规模、复杂的经营业务、广泛的管理幅度,必须有足够的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率才能实施有效监督,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
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建立
第三输油处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主动融入中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在纵深推进中打通“梗阻”、疏通“脉络”,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按照油田公司构建“1+3+1”大监督格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健全完善第三输油处“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1”个大监督领导小组
践行油田公司“第一道防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第三输油处党委统一领导,基层各单位进行属地监督,机关各部门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基层单位进行职能监督,综合管理部(纪检)进行专职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机制,牵头抓实监督责任。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全面强化“3”个监督
1、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处党委所属5个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成本费用管理、原油计量交接、后勤管理、‘三重一大’”等“微腐败”易发、多发重点业务领域,明确监督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向基层延伸,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主体效能。
2、机关职能部门业务监督。6个机关职能部门围绕分管业务重点,承担分管领域内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双重职责,既加强对本部门(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分管业务领域的业务监管。加强审批权、采购权、放行权、计量权、财务资金权、拥有关键信息权等监督,及时纠治制度不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
3、处纪委“监督的再监督”。对单位(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追责问责,督促各方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三)建立“4”份监督工作清单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属地管理监督重点工作清单,职能部门监督及专职部门监督责任清单,“两级”党组织书记及纪检委员履责清单,明确各级组织及个人责任44条,全面压实大监督工作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单位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四)健全完善“4”项机制
1、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统筹部署任务→加强信息报送→定期沟通汇报→增强协同联动,实现监督资源互补,降低监督成本,避免扎堆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减少基层负担,推动监督项目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2、成果共享机制。各单位(部门)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在大监督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3、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部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追责情况及时反馈报送。综合管理部(纪检)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问题通报等方式,依规依纪处置。每月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在大监督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并督促落实。
4、考核评价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原则,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倒逼各单位(部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每年末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究奖惩措施并督促落实。
“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实践
(一)把好总开关,筑牢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想防线,增强“不敢腐”的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好思想问题就是解决好方向和动力问题。面对监督监管责任,处党委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和正面宣传,坚定信心决心,全力打好“大监督”工作主动仗。
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建立
第三输油处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主动融入中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在纵深推进中打通“梗阻”、疏通“脉络”,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按照油田公司构建“1+3+1”大监督格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健全完善第三输油处“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1”个大监督领导小组
践行油田公司“第一道防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第三输油处党委统一领导,基层各单位进行属地监督,机关各部门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基层单位进行职能监督,综合管理部(纪检)进行专职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机制,牵头抓实监督责任。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全面强化“3”个监督
1、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处党委所属5个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成本费用管理、原油计量交接、后勤管理、‘三重一大’”等“微腐败”易发、多发重点业务领域,明确监督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向基层延伸,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主体效能。
2、机关职能部门业务监督。6个机关职能部门围绕分管业务重点,承担分管领域内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双重职责,既加强对本部门(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分管业务领域的业务监管。加强审批权、采购权、放行权、计量权、财务资金权、拥有关键信息权等监督,及时纠治制度不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
3、处纪委“监督的再监督”。对单位(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追责问责,督促各方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三)建立“4”份监督工作清单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属地管理监督重点工作清单,职能部门监督及专职部门监督责任清单,“两级”党组织书记及纪检委员履责清单,明确各级组织及个人责任44条,全面压实大监督工作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单位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四)健全完善“4”项机制
1、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统筹部署任务→加强信息报送→定期沟通汇报→增强协同联动,实现监督资源互补,降低监督成本,避免扎堆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减少基层负担,推动监督项目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2、成果共享机制。各单位(部门)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在大监督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3、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部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追责情况及时反馈报送。综合管理部(纪检)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问题通报等方式,依规依纪处置。每月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在大监督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并督促落实。
4、考核评价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原则,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倒逼各单位(部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每年末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究奖惩措施并督促落实。
“1344”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实践
(一)把好总开关,筑牢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想防线,增强“不敢腐”的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好思想问题就是解决好方向和动力问题。面对监督监管责任,处党委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和正面宣传,坚定信心决心,全力打好“大监督”工作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