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亟待破解五大难题
广昌县陈庄村生姜种植基地的姜农们抢抓农时收获生姜
◎2021年抚州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以抚州为例”(项目编号:21SK54)
近年来,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资金“缺口大”、管理“跟不上”、人才“数量少”、实力“不过硬”、带动“能力弱”等现实难题。下一步,抚州市还需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学管理、强化人才支撑、延伸价值链条、发挥示范引领等方面狠下功夫,从而更好地助推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促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极端重要。近年来,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迅猛,2021年抚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6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010家、家庭农场1936家,但受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等因素影响,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境。
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资金“缺口大”难题
目前,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体量大、资金需求量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自有资金或者入股农民自筹是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主要来源。调研发现,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资金中自有资金占70%以上。如抚州市崇仁县群芳蔬菜专业合作社2021年种植蔬菜120亩,一共投资8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60多万元,占比达75%以上;崇仁县建平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经营资金更是全部来自于农民自有资金。近年来,虽然抚州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但资金短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此外,由于有效抵押资产不足、财务不清、融资用途不明等原因,部分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信心不足,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导致目前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体量较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过程中,还面临信贷资金供给渠道较为狭窄、贷款利率偏高、贷款额度较小、贷款期限较短等问题。如抚州市崇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银行贷款利率高达7.8%,高利率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承受。
(二)管理“跟不上”难题
近年来,抚州市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速度加快,2021年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32家、省级示范社72家,省级示范农场83家。但调研发现,除示范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外,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存在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搭台、不唱戏”的“空壳社”现象,需进一步清理整顿。同时,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结构松散等问题。如抚州市东乡区泽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以水稻种植、加工、养殖为主,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岗位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经营效益低下;东乡区李细明种植合作
◎2021年抚州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以抚州为例”(项目编号:21SK54)
近年来,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资金“缺口大”、管理“跟不上”、人才“数量少”、实力“不过硬”、带动“能力弱”等现实难题。下一步,抚州市还需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学管理、强化人才支撑、延伸价值链条、发挥示范引领等方面狠下功夫,从而更好地助推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促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极端重要。近年来,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迅猛,2021年抚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6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010家、家庭农场1936家,但受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等因素影响,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境。
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资金“缺口大”难题
目前,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体量大、资金需求量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自有资金或者入股农民自筹是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主要来源。调研发现,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资金中自有资金占70%以上。如抚州市崇仁县群芳蔬菜专业合作社2021年种植蔬菜120亩,一共投资8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60多万元,占比达75%以上;崇仁县建平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经营资金更是全部来自于农民自有资金。近年来,虽然抚州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但资金短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此外,由于有效抵押资产不足、财务不清、融资用途不明等原因,部分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信心不足,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导致目前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体量较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过程中,还面临信贷资金供给渠道较为狭窄、贷款利率偏高、贷款额度较小、贷款期限较短等问题。如抚州市崇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银行贷款利率高达7.8%,高利率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承受。
(二)管理“跟不上”难题
近年来,抚州市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速度加快,2021年抚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32家、省级示范社72家,省级示范农场83家。但调研发现,除示范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外,抚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存在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搭台、不唱戏”的“空壳社”现象,需进一步清理整顿。同时,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结构松散等问题。如抚州市东乡区泽源种养专业合作社以水稻种植、加工、养殖为主,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岗位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经营效益低下;东乡区李细明种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