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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财政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路径探析
中的绿色收入规模;提高市场主体使用国有资源的获取收益的成本;加大对恶性排污等环保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等。第二,要调整绿色税收的结构。当前征收的环境保护税沿袭了排污费的基本框架,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从量计征且没有固定税率,由各省自行确定征收标准,调节力度较弱。应结合实践继续扩大税目,将温室气体纳入环保税税目,同时完善税率制定标准。要细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消费税税目,如将塑料制品、化肥农药等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等。要厘清各税种征税逻辑,减少重复计征,避免绿色税收不断增加纳税主体的负担,如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均对小汽车征税且功能类似,可择一征收。第三,要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如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制)、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等,让财政资金和民营企业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广场等绿色基础设施等的投资建设,提升绿色财政资金的引流能力。
  3、提高绿色财政支出的效能
  绿色财政支出是政府实现绿色资金再分配手段,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让绿色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第一,要调整绿色财政支出的结构。当前,政府绿色财政支出主要以绿色投资、绿色转移支付为代表的直接支出为主。随着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边际效用逐渐减少,滋养了部分企业倚靠财政补贴生存,甚至出现恶意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造成巨大的财政损失。要逐步减少直接支出在绿色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发挥绿色政府采购的市场拉动效应。健全绿色产品和绿色企业的评价体系,在政府采购网设立绿色政府采购模块,专门提供绿色产品清单,结合评级对政府采购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利用竞争机制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同时要加大部门预算中绿色政府采购的比例要求,将绿色政府采购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并和单位绩效评价相挂钩。第二,要创新绿色财政支出的方式。逐步减少直接拨付的补贴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如将财政资金以入股的方式参与绿色项目的经营,让财政资金享有分红权。要差异化、细致化制定财政补贴倾斜政策,如给予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更多的绿色财政资金倾斜,纾解其绿色转型的融资困境;对依靠资源禀赋的企业支持其价值链延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第三,要拓展绿色财政支出的领域。消费会激发新的生产需要,要加大对消费端的补贴力度,利用发放政府消费券、抵扣个人所得税等直接或间接方式引导公众购买节能家电、环保建材、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节能类生产生活用品,形成崇尚绿色的社会风尚。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支出的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增加相应的理论和实践课程,将环保意识通过教育内化为习惯。将生态文明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相结合,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结 语
  最大程度发挥绿色财政的经济效应和环保效应,需要在“降本”和“增效”两方面共同发力,即以最小的绿色财政净投入获取最大程度的经济收益和环保收益。构建一个良好的绿色财政制度体系是前提和保障,提高绿色财政收入的持续性是源头活水,增强绿色财政支出的效能是落脚点。合理规划并严格把关绿色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各环节,让绿色财政政策落在实处,绿色资金用在实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更强大的财政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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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范宇辰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财务处干部,研究方向为绿色财政、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