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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域下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思维方式差异研究
劳动活动。关于人工智能会不会“实践劳动”的问题,人工智能是能够和现实世界进行简单交互的,比如人工智能概念汽车已经可以轻松地避开道路上的障碍物,超市里人工智能机器人也已经可以轻松避开顾客或者其他障碍物,那么人工智能这种针对现实情况作出判断,采取行动,能不能称之为实践呢?第一,不是主观的需求,是遵循程序发出的指令。第二,局限于机械的抽象活动,是为了避开而避开,不明白避开的意义,不避开的后果,如造成自身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出现道德问题,背负法律责任等等现实意义。与“此在”隔绝抽象的思维使得人工智能的实践活动变得机械和抽象,不具备实践目的,不具备意识。这样一来,人工智能和客观世界之间也不存在悖论性的矛盾,也不会产生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互动去解决矛盾,不会产生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审美等辩证关系,这和人类智能同存在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截然不同。
  另外,人工智能是否进行社会化活动。人工智能之间可以传输信号,可以相互“协作”完成运算任务,但这样信号交互都不是基于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的交互,很难被定义为社会化的交互。人工智能没有人类所具有的物质性实践劳动活动,因此,很难在此基础上产生主体意识,生出主观能动性,难以社会化,难以具备感情、意志、审美、道德、自由等主体特性。
  人工智能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环节
  要打破对待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对立起来的观点,不可从完全对立的角度去将两者置于超越与被超越的关系。
  (一)人工智能是解放人类劳动的智能工具
  人工智能在数据的运算等方面快于人类智能,是帮助人类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给人类主体带来一些困扰。例如,其在医疗诊断等领域大量应用,可以提高诊断效率,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传统医学中依据具体病状综合诊断的能力,如中医的望、闻、问、切被各种机器检查所替代。人工智能能够代替人类主体从事一些危险、重复且机械无趣的工作,但也会造成一定的失业现象。GhatGPT能够撰写论文、教案、讲稿,制作PPT,但是无法保证所创作内容的真实性,政治立场,是否符合伦理道德,导致人类对互联网内容的可靠性失去信任,伦理原则遭到挑战。
  尽管如此,人工智能总体是处于人类可操控的范围,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源于人类认知发展水平的有限。但人类的认知、决策、主体水平会随着改造客观的实践发展而不断进步;人类主体和实践客体之间辩证的双向运动;人类主体认知水平的提升,能够主动解决好与人工智能这一客体间的矛盾关系,一改人工智能取代劳动,造成失业的尴尬局面。将人工智能变为解放人类双手,从劳动中解放出来,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必要力量。
  在有限的未来,人工智能不可能具备主体性,因此,作为客体和人类智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也是属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主体和世界客体之间所不可避免出现的矛盾。
  (二)提升人类本质修养,同人工智能和谐统一
  人工智能作为工业革命、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其本质也是人类运用客观规律所创造出来的实践中介,是对一些抽象的思维法则的运用,逻辑符号的运算、再现。将来随着数据输入的增加,不排除能够和人类进行顺畅的交互,因为人工智能的符号逻辑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人类思考、说话时所运用的形式逻辑。两者可以对话,但人工智能和人类的交互也只是形式上的交互,而非内容的交互。人工智能无法理解人类语言的真实意涵,也不具备人类的情感和意志。
  总之,人工智能依然是物的范畴,被人类所“拥有”,同时也“拥有”对人类社会产生好的或者坏的影响的能力。就像核武器一样,人类若不能加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升认知,核武器将变成毁灭人类的利器。
  人类想要不被人工智能的负面效果所影响,只能提升自我修养,更好地处理和客观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实现同人工智能和谐统一,本质上是实现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
  参考文献
  [1]许勇、黄福寿:《人工智能哲学研究述评》,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1)。
  [2]生蕾:《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人类生存效应》,载《社会科学论坛》,2023(05)。
  [3]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185页。
  [4]徐英瑾:《人工智能哲学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29-30页。
  作者简介
  刘利品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